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蓬安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蓬安府办函〔2023〕50号
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蓬安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蓬安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2日
蓬安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重点工作安排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蓬安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有关要求,现就全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落实政府常务会议、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读本》《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的学习宣传,深刻领会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相关要求,大兴调查研究,强化成果运用,推动政府工作全面法治化。〔责任单位:县级部门(单位)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二)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和法治督察,做好迎接法治政府建设中期督导的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等部门(单位)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将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纳入“网上超市”统一管理,严格按照行政许可事项“一单一图一表”实施审批。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政务服务“好差评”,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差评”问题分析和日常监测反馈。出台政策措施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及时清理与“放管服”改革不相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县司法局等部门(单位)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
(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及时处理回应涉公平竞争问题的投诉举报。全面落实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供给机制,实施重大项目专项法律服务行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商务经信局、县司法局等部门(单位)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五)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公文公开属性认定,严格落实政策文件解读“三同步”制度,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做到主动公开及时公布,依申请公开依法办理。持续推深做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县政府办等部门(单位)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三、从严执行依法决策规定
(六)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蓬安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开展自然资源类和国有资产类等重点领域合法性审查要点指南编制试点工作,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标准化水平。〔县政府办、县司法局等部门(单位)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
(七)压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将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督查督导内容。建立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反馈、后评估、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每年至少对1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责任单位:各部门(单位)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八)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抓好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综合行政执法基础保障,优化县乡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探索开展片区联合执法。〔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文广旅局、县交通局、县应急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单位)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九)深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统筹推进执法领域“春雷”“铁拳”“强安”等系列专项行动,着力整治涉疫药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等突出问题。严格执行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从严从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国家移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执法部门(单位)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十)深化标准化制度体系建设。大力推行“一目录、五清单”,实现行政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基本覆盖。〔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等执法部门(单位)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五、提升突发事件预防处置能力
(十一)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面向基层和群众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和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规范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做好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责任单位:县应急局等部门(单位)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十二)增强行政争议纠纷化解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学习宣传贯彻《四川省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稳妥推进行政裁决,妥善协调化解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等部门(单位)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六、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
(十三)加强各类监督相互贯通。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应诉职责,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反馈,推进财会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各类专项监督的融合,形成监督合力。〔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等部门(单位)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十四)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深入落实《四川省行政执法流程标准》《四川省行政执法文书标准》等行政执法标准,落实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等制度。通过行政执法队伍“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和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等载体,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等执法部门(单位)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十五)加强政府诚信监督。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开展拖欠企业账款、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合外事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单位)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七、加强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十六)深化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充分发挥全县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统筹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企业、行业协会等重点数据资源,扩大数据共享交换规模和覆盖范围。深化省、市、县政务数据共享平台级联对接,推进国、省、市业务系统数据回流。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标准,推进数据共享开放目标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单位)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十七)提高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建成市场监管“一键溯”智慧监管平台,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安全进行在线监管。提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互联网应用水平,拓展群众反应诉求的渠道,提高热线服务水平。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善四川政务服务网蓬安分站点功能,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经信局、县教科体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大数据中心等部门(单位)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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