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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50087832818/2018-0396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蓬安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3-02

蓬安县妇女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预算附表

时间:2018-03-02 | 来源:

 一、基本职能及重点工作

(一)县妇女联合会职能简介
  1.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
  3.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度,推动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4.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5.负责全县妇女组织建设,组织并指导各级妇女组织和团体会员开展工作。
  6.组织开展“巾帼建功”、“最美家庭”等主体活动和一年一次的巾帼文明岗授牌及“三八”系列评选表彰活动“等各类先进集体、个人

的评选和表彰活动。
  7组织调查研究、向县委反映妇女群众的思想动态。
  8.协助县委、县政府拟定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并组织协调贯彻实施。
  9.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妇联交给的其他任务。
 

(二)县妇女联合会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发放妇女贴息小额贷款,完成150万的项目任务数。二是对妇女进行就业创业培训,预计人数在210人左右。三是对全县的贫困妇女总计550余名进行免费的“两癌”筛查,并对建档立卡贫困妇女进行相关的“两癌”救助申请。四是促进民生社会事业发展。特别是教育方面,建设完成5所示范家长学校。五是推进39个乡(镇)妇联区域化改革及县妇联改革工作。六是利用“三八”节,“六一”儿童节、“八一”建军节对全县范围内的“巾帼标兵”、“三八红旗手”、 “最美家庭”进行了表彰,并通过电视台进行展播,向全县人民宣传和弘扬“巾帼精神”;对贫困妇女儿童、军嫂开展慰问。七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常年开展与妇女儿童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妇女儿童的法律知识、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八是对帮扶村开展帮扶工作。九是推进从严管党治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系统党的建设。十是参与四川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十一是上级妇联及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妇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财政全额笔款事业单位2个。包括:妇联机关(行政单位)、蓬安县妇联妇女培训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蓬安县妇联妇女培训中心幼儿园(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蓬安县妇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妇联2018年收支总预算229.12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妇联2018年收入预算229.12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16万元,占0.0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8.966万元,占99.9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妇联2018年支出预算229.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407万元,占79%;项目支出48.719万元,占2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妇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9.126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8.96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1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1921万元、教育支出83.33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11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3.22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67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妇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8.96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7.8936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0321万元,占40.6%;教育支出83.3335万元,占3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119万元,占10.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2213万元,占5.8%;住房保障支出14.7672万元,占6.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42.668万元,主要用于:妇联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38.5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开展年度工作计划的项目支出。如:“三八”、“六一”、“七一”关爱帮扶活动,对全县的贫困妇女进行免费的“两癌”筛查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1.8051万元,主要用于:妇幼培训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73.3335万元,主要用于:妇联妇女培训中心幼儿园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

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培训及宣传费用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4.611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51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6.3969万元,主要用于:妇幼培训中心及幼儿园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4.3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4.767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妇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0.4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0.9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妇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未安排,较2017年预算无增长。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未安排,较2017年预算无增长。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妇联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妇联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县妇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6万元,比2017年预算无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县妇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未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县妇联所属各预算单位无车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县妇联5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机关开展年度工作计划的如:“三八”、“六一”、“七一”关爱帮扶活动,对全县的贫困妇女进行免费的“两癌”筛查等项目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下属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蓬安县妇女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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