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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18 13: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议程统筹谋划,确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健全工作制度,印发了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为规范开展信息公开提供了制度依据。严格公开审查,按照及时、准确、合法、公开、保密的原则,认真落实发布信息内容审查,做到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未侵犯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未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明确主动公开范围,主要包括:(1)政务动态类信息:新闻、公告、财务信息、年度工作、统计数据等;(2)业务管理类信息:征收土地公告、土地招拍挂公告和结果、征地拆迁安置公告、不动产登记公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公示、城乡规划公示等;(3)政策法规和宣传类信息:房屋、土地、矿产管理、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政策解读等。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数为111条,其中:部门动态38条,部门信息公开年报1件征地拆迁信息23条,公告公示信息3条,招投标信息38条,便民公告1条,应急信息1条,执法监督信息4条,其他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和答复文书起草,加强办件时效管理,确保办件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强化和申请人沟通联系,着力提升办件满意度。2021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2件,属于主动公开范围数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明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系统内部二次目标考核范围,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奖惩机制,倒逼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明确规定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平台建设。一是强化载体建设。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做好信息保障工作,为接受社会监督、了解行业舆情提供服务平台。二是拓宽信息公开途径,根据内容需要,采取报送政府门户网站、报刊媒体、电子大屏幕、纸质宣传资料和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统筹公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我局已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适时对落实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抽查,及时通报问题并督促整改,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2021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投诉举报等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56.4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内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政府公开内容还不够深入、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捷性、互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2022年,我局将积极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在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便民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做好网上服务平台、网上互动平台建设,不断提升便民服务满意度。二是不断强化管理监督机制,进一步做好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力促各项工作公开透明;三是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阅,真正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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