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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8 14: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306号)等规定,现特编制蓬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省、市、县相关要求,坚持便民利民、公平公正、依法行政原则,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优化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南充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部门动态、便民公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36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24件,办结13件,转接2024年度继续办理1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处理收费引发行政诉讼案件1件,目前已进入二审程序(一审驳回申请人的起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优化公开工作机制,把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股室(单位),明确公开主体,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运维及管理,压实公开责任。规范管理信息公开源头,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制度,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合理、及时、全面、准确。

(四)平台建设方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蓬安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多渠道公开信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用,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方面。结合我局实际,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社会监督,畅通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2023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58.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0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1

0

0

0

0

0

1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落实“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不够全面,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够;二是重要政策解读针对性不够强、质量不够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完善政务信息公开运行制度,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规范信息采编、审核、发布,严格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依法、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公众普遍关切的政府信息。

二是进一步加强重要政策解读。聚焦住建系统工作职能和民生关切,通过“文字+图片”、“文字+视频”等多种方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形成传播合力,让百姓更便捷理解政策,提升政策传播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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