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服务型机关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积极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现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按照中、省、市、县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拟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全覆盖,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1条,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依法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十项:
1、机构概况:包括本局主要职能,局领导介绍,机构设置和人员;
2、工作动态:我局重要会议、活动报道、自身建设等最新动态;
3、发展目标规划:全县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含政府公开年度计划和年度报告);
4、政策法规文件:本局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国家、省、市应急管理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5、公文及公告信息:我局主办的规范性文件和工作文件;公告、公示及文件表格下载等信息;
6、行政执法:执法事项、依据、机构、条件、数量、程序、监督机构、结果公示等;
7、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所需要提交的全部资料办理情况;
8、监督检查:全县安全生产督查、隐患治理等情况;
9、应急管理:制订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各种安全生产应急常识;
10、其他:本部门职工关心的财务预决算等按规定应公开的情况。
公开形式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依托国家、省、市应急管理局部门网站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应急管理局子网站进行信息公开。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利用电视、报纸、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
2.召开会议、下发文件、通报工作情况;
3.利用中国安全生产报、国省市应急管理网站和蓬安县应急管理局互联网站;
4.设立公开栏、公示板;
5.通过对外公布各股室办公电话接受电话咨询,告知或者指引获取有关政府信息的途径和方式。
公开程序
各股室、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信息中心按照“一事一申请”的原则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由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答复方面
2020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监督和保密审核等工作规范。一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2、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及时更新信息。我局按照统一的规范,分别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并按照规定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上传至县政府门户网站和蓬安县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部署,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及时更新信息。按照统一的规范,分别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并按照规定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上传至县政府门户网站和蓬安县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四)平台建设方面
(1)加强应急管理信息网站管理。充分发挥应急管理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加强对协办单位和相关保障单位的指导协调,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应急管理信息网站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和具体工作,确保网站稳定运行。
(2)充分发挥应急管理网站信息公开、互动交流的作用。凡属于需要社会公众知晓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及时在应急管理信息网站公布;法律法规及重大政策出台后,及时通过应急管理信息网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3)制定完善网站管理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网站内容保障、信息发布审核、应急处理等工作制度和机制,并抓好相关落实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简报、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以及信息公开栏等渠道的作用,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安全生产及应急救援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监督和保密审核等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全面落实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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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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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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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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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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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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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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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45 |
-136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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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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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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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2 |
21 |
33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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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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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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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31200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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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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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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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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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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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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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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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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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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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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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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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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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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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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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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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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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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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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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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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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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
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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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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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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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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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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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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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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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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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范围广度、公开内容深度仍需加强、公开的内容更新需要增强时效性;2021年,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公开机制,拓展公开内容,畅通公开渠道,不断完善和丰富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与实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强化宣传,提高公众知晓度。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宣传与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等活动,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宣传阵地,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和信息公开的力度。
(三)加强组织管理,确保履职尽责。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协调管理能力,配强工作人员,有效履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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