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蓬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总体原则和“真实有效、及时准确、合法规范”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我局主动在蓬安县政府门户网及阳光蓬安(蓬安县权责监督综合平台)公开信息累计100余条。公开的内容涉及:部门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公示公告、为民服务事项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作并对外公开《蓬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0年转业士官量化评分结果的公示》、《2020年转业士官拟安置单位空缺编制情况表》、《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的公告》、《伤残军人评(调)残公示》、《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未进行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本年度未实施政府集中采购。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成立了以局长龙杰为组长,副局长祝林权、罗诗雨为副组长,综合股、移交安置股、拥军优抚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军队离退休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中心)等主要负责人协调配合的各负其责的信息公开工作一盘棋格局,推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前发展。制定了《蓬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工作要点》,完善了《蓬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研讨会,主动公开、重点公开信息内容涉及范围和质量均得到明显提升。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认真抓好涉军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方面把好信息公开审核关。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定期不定时对要求公开的信息及时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后及时公开。二方面把好信息公开考核关。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分管工作、股室主要负责人的工作考核范围,并适时通报。三方面把好信息公开制度关。坚持制度引领,健全工作机制。充实完善公开内容,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四)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蓬安县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微信公众号、各类微信群、LED显示屏、手机短信平台等形式,及时公开事项信息。重点公开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按照公开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准确、常态化,保障退役军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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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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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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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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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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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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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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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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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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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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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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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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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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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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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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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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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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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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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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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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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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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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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把握不准,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完善。
(二)改进的措施
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调整优化机构职能,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退役军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是进一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确保把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进一步拓宽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惠民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便于查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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