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新媒体矩阵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蓬安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8 15: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306号),特向社会公布蓬安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相关要求,坚持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主线,紧扣“突出政治、展示主业、外树形象、内聚警心、服务人民”的工作思路,聚焦“发好公安声音、讲好民警故事、树好警察形象”,对标“报刊台网阵地一体化、策采编发流程标准化”目标,深耕公安新闻舆论工作,着力提升官方新媒体综合媒介素养,在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等方面实现了新突破,创造了新成绩。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局紧紧围绕公安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800余其中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94条,微博14000余条,微信公众号480余条,其他180余条。问政互动理和答复网上咨询、建议和投诉8件,办理12345工单1266件,回复率达100 %,及时解答了群众诉求。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的前提下,突出重点,主动及时向社会更新公布我局的执法监督、部门动态、应急信息公示公告、户籍管理信息,极大地方便群众了解公安工作动态及重要政策

(四)平台建设

一是建立虚拟演播室。抢抓县委政法委建设政法融媒体中心机遇,协调投资10余万元,在新闻中心现址基础上,完善虚拟演播功能,增配摄影、摄像、电脑、提词器和灯光等装备,建成全省首个县级政法融媒体中心。二是优化新闻舆论队伍。壮大新闻舆论工作人才库,强化新闻线索搜集工作,探索推行多项工作机制,开放宣传岗位轮训2人、外请媒体记者赴局授课1次、推荐宣传民辅警外出培训6人次,开展宣传工作拉练7次,队伍新闻舆论综合素养有效提升。三是完善健全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并严格落实蓬安县公安局新闻中心内容审核发布、设备管理使用、网络舆情处置等工作制度,中心运行日趋规范。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安排指挥中心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范围,让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进行评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公安工作更加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6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95

行政强制

19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242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信息更新不及时;二是信息质量有待提高,投稿依然存在错别字等情况

2024年,县公安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首要位置,严格把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不断增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公信力、传播力;二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审核监管压实信息内容审核责任,明确各环节责任人;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坚决杜绝信息发布不及时、内容质量不高等问题发生,有效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用手机打开

X
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