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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1 16: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蓬安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蓬安县公安局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相关要求,认真落实总结2021年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线上以县局新闻舆情中心为平台,充分利用蓬安公安微博、微信等移动新媒体,依托蓬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线下结合“一标三实”、六进六边、反诈宣传等入户工作,及时发布本地公安机关政务信息,受理和答复网上咨询、建议和投诉。助推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了公安工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蓬安县公安局紧紧围绕公安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6条,其中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89条,微博336条,微信429条,其他42条。门户网今年办理书记信箱27条,县长信箱14条,办理12345工单436件,回复率达100%,及时解答了群众诉求。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未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及时落实衔接条例各项规定,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的前提下,主动及时向社会更新公布我局的执法监督、部门动态、应急信息和公示公告等。同时,根据领导分工调整和人事变动,及时调整蓬安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确保组织领导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四)平台建设

一是做强新闻中心。建立了集新闻宣传、舆情导控、公关拓展“三大功能”为一体的全市首个县级公安机关新闻中心,最大限度融合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资源,实时握网络动态,科学策划精准宣传,确保了公开信息更加权威、迅速、全面。二是建立健全了新闻发布会。深化与央视等主流媒体及本地媒体的合作,加强与“站版主”“活跃网民”等群体的沟通,最大限度争取支持,共同传递弘扬公安主旋律。三是积极开展融创互动。开展警营开放日、警媒恳谈会、向人民报告工作等活动,依托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抖音及警民微信群,及时发布各类警方资讯、预警防范提示、便民服务措施和队伍建设动态等信息,主动报告公安工作成效,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诉求,让公众能够方便迅捷地了解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我局“督考推”办已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适时对落实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抽查,及时通报问题并督促整改,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文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3190

行政强制

82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5.934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

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运行机制仍需继续完善和规范;二是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一些群众对此项工作还不了解。

2022年,县公安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继续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提高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保障措施;二是进一步持续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加强长效管理;三是进一步扩展途径,加强宣传力度来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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