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与意义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事关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近年来受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影响,病死畜禽规范处置要求日益提高。蓬安县作为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养殖主体多、分布广,监管任务重。随着环保问责常态化,病死畜禽规范处置已成为必须守牢的环保红线。原《蓬安县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方案》(蓬安府办发〔2021〕4号)已到期失效。为深入贯彻中省市决策部署,构建“村收集、乡转运、县集中处理”工作体系,实现全县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全覆盖,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印发本工作方案。
二、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38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实施意见》(川农发〔2024〕21号)、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南府办函〔2017〕164号)。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属地负责、保险联动"原则,构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与养殖业主、保险公司、无害化处理企业"1+3"四方联动的长效运行和监管机制,实现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全覆盖。
二是明确重点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依法采购1家具备资质的无害化处理企业,签订服务协议,固定收集线路、专用车辆和专业人员。建立申报受理、现场查勘、收集处理、监督检查、保险理赔、财政补助六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出具《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单》作为保险理赔和政府补助依据,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全程可追溯。
三是明确补贴政策。按照"谁处理,补给谁"原则,补助给无害化处理企业。补贴范围涵盖养殖、屠宰、扑杀、丢弃、执法检查等各环节病死畜禽及不合格产品。养殖环节病死猪按体重分7档补助,每头20元至80元;100公斤以上牛每头500元,羊每只60元;其他畜禽及产品按每公斤2元补助。资金在中央和省下达的专项资金及动物防疫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
四是明确保障措施。成立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压实主体责任,明确畜禽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乡镇(街道)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宣传引导,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监督;强化联防联控,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行刑衔接,加大违法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