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蓬安县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全国爱卫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办关于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全爱卫办函〔2021〕8号)要求,为加快推进健康蓬安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健康优先、预防为主、科学合理、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 将健康影响评估和干预列入各部门制定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三、评价内容、方法
遵循大健康理念,以《健康决定因素清单》为评价内容,以健康环境、健康服务、健康行为等因素为重点,评价相关政策、规划和项目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影响健康、健康公平和健康决定因素,并针对可能存在的健康风险因子,提出改进对策建议。
通过部门初筛、信息备案、组织实施等步骤,由实施主体根据健康影响评价专家组评价结论,填写《健康影响评价意见反馈及备案表》,并完成健康影响评价报告提交爱卫办备案。
四、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主要有三个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主动地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二是建立工作机制,指导和规范辖区内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实施工作。三是建立评价监督和激励机制,探索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健康影响评价机制,让公众对政策实施可能造成的健康消极影响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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