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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我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1-09-16 17:05 | 来源: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提高教育质量,规范收费行为,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46号)、《四川省定价目录》《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 南充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南发改收费〔20123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要求,在开展成本监审、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物价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决定适当调整我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以下称保教费)收费标准。

二、主要内容

明确了收费标准、执行范围、困难减免等。

三、文件执行时间

2021年秋季开学时执行。

四、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817-88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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