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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蓬安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6-07-21 16:31 | 来源:蓬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构建诚实守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快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参照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印发的《南充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南房〔2021〕34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起草《蓬安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根据工作安排,由房地产市场监管股牵头起草《蓬安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20257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号公告)、《南充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南房〔2021〕34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反复讨论、修改完善,形成了《蓬安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蓬安县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同时征求了东盛地产、鸿宇万汇地产、万吉地产、格桑苑地产、金鸿地产、宇瑞源酒店、城投公司、中瑞地产、兴安地产、金成地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意见建议,内部公平竞争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程序,最终形成了《蓬安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蓬安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送审稿)》共计六章主要内容为:总则、经营行为信用信息的采集、信用信息等级及记分标准、记分结果应用、监督管理、附则。

四、施行时间

《蓬安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是在响应中省市各级政府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大背景下制定的,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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