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蓬安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 示范县实施方案》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根据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机发〔2022〕1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县实施方案。
二、创建主题
以“创建平安农机,提升发展质量”为主题,2023年争创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
三、创建目标
(一)促进地方政府更加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部门间协调配合不断加强;
(二)推动监管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监管网络更加健全;
(三)强化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监管工作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便民化水平不断提高;
(四)提升农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农机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农机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四、创建安排
创建工作分五个阶段:
2023年4月30日前为创建准备阶段;
2023年5月1日至7月30日为创建实施阶段;
2023年8月1日至10月31日为自查迎检阶段;
2023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巩固提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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