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蓬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2年版)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蓬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蓬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2年版)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为全面承接中央层面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同步梳理我县依法依规自行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2022年底前实现全省各级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县司法局对县级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梳理汇总,并起草了《蓬蓬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
2.《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川府发〔2022〕18号)。
二、编制过程
7月29日,县司法局通知要求各单位报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县司法局对照《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对各单位报送的许可事项清单逐项进行审核梳理汇总,形成《蓬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先后于8月25日和9月8日书面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根据回复意见修改完善,形成了《蓬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初稿)》。9月15日,按要求将《蓬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初稿)》电子档报送市司法局审核同意,最终形成《蓬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送审稿)》。2022年12月12日,经县人民政府十八届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本次编制涉及29个部门(单位),共24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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