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蓬安县县乡两级行政权力清单 (2021年本)》的通知
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蓬安县县乡两级行政权力清单
(2021年本)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蓬安县县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蓬安县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和《蓬安县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已经十七届县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下发后,各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对本单位的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不得行使未列入清单的行政权力事项,并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对应调整责任清单,按程序向社会公布。
附件:1.蓬安县县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
2.蓬安县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
3.蓬安县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
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