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事项清单》的公告
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公开《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事项清单》的公告
按照《中共南充市委办公室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要求,现公开《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清单》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修订情况适时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开。
附件: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事项清单
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30日
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事项清单
一、负责全县节能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二、指导协调能源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能源科技进步工作,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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