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250087849890/2021-0002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蓬安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1-04-09
蓬安县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蓬安县财政局汇总,2021年蓬安县年初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总额为1562万元,同比减少34万元,下降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一般公务用车购置费139万元,与上年持平;乡镇应急公务用车按上级批复和我县实际情况分批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6万元,同比减少18万元,下降2%:公务接待费397万元,同比减少16万元,下降4%。以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均由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2021年,蓬安县“三公”经费预算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县继续严格执行过“紧日子”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优化“三公”经费内部结构,压减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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