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汇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蓬安县财政局汇总,2019年蓬安县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1817万元,较2018年的1919万元减少102万元,下降5.32%。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799.79万元,较2018年的1903万元减少103.21万元,下降5.42%。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456万元,较上年减少25万元,下降5.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43.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43.79万元),较上年减少78.21万元下降5.5%。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7.21万元(其中:1、国公出国(境)经费0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护费5.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1万元;3、公务接待费12万元)。
2019年,蓬安县“三公”经费预算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我县各部门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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