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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50087832818/2017-0387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蓬安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9-25

蓬安县县本级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汇总情况

时间:2017-09-25 |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蓬安县财政局汇总,2016年蓬安县县本级部门,包括县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额1795万元,较去年决算数减少316.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去年一致;公务接待费530万元,较去年决算数增加92.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5万元),较去年决算数减少408.47万元。

2016年县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我县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县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下半年执行公务用车改革,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了相关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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