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蓬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中共蓬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5年重点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单位预算公开表
1.单位收支总表
2.单位收入总表
3.单位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委巡察办职能简介
向中共蓬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为巡察工作做好后勤服务保障。承担有关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组织起草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年度巡察工作总结等重要材料。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选用、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负责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衔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完成县委和市委巡察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委巡察办2025年重点工作
一是推动形成监督合力。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不断丰富完善联动贯通格局,深化巡纪联动、巡审联动,加强与协作单位的沟通协调,推动计划共商、力量共享、成果共用,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
二是持续抓好巡察整改。抓紧抓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和巡察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完善巡察问题反馈、全流程整改监督、整改销号评估等机制,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着力破解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等问题,推动问题整改落到实处。针对行业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推动开展系统治理,确保巡察成果充分运用。
三是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在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持续发力,不断完善巡察“人才库”建设,在巡察人员抽调时,综合分析工作经历、年龄、身体状况、专业特长、性格特点、敬业情况等多个因素,坚持保优纳新,确保巡察干部能力强、专业精、素质高。不断加强对巡察干部业务技能的培训,增强巡察干部发现问题的能力。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是隶属于县委巡察办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本单位内设机构3个,主要包括:综合股、巡察股、巡察信息服务中心等。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巡察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委巡察办2025年收支总预算3330787.69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下降558671.23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1个特定目标类项目。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委巡察办2025年收入预算3330787.6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30787.69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委巡察办2025年支出预算3330787.69元,其中:基本支出1962787.69元,占58.92%;项目支出1368000元,占41.0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县委巡察办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30787.69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下降558671.23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1个特定目标类项目。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30787.69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5468.0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080.16元、卫生健康支出87839.35元、住房保障支出149400.12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巡察办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30787.69元,比2024年预算数下降558671.23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1个特定目标类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县委巡察办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3330787.69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5468.06元,占87.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080.16元,占5.35%;卫生健康支出87839.35元,占2.64%;住房保障支出149400.12元,占4.4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343187.51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368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巡察工作开展。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04280.55元,主要用于保障下属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78080.16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50578.88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0292.24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26968.23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49400.12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巡察办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62787.69元,其中:
人员经费1684687.6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2781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巡察办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
2025年单位年初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2025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无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与2024年持平。
2025年没有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
2025年公务接待费3000元。计划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或本级临时安排的重大会议、重大活动所发生的公务接待,因处理紧急、重大突发事件造成的工作误餐。
2025年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度,县委巡察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8100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5年无政府采购计划,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底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5年县委巡察办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9个,涉及预算333.0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6个,涉及预算168.47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64.61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县委巡察办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正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县委巡察办用于保障巡察工作开展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县委巡察办用于满足下属事业单位正常工作运转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单位预算公开表
附件:县委巡察办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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