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医保局职能简介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县医疗保障事业相关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3.负责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落实省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国家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贯彻落实省市特殊医用材料、特殊检查和治疗、医院制剂等相关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实施。
5.组织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和监督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组织落实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组织参与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组织落实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负责实施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及其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指导全县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指导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负责规划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二)县医保局2025年重点工作
1.大力推进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扩面工作。
2.加强对“两定”机构的基金监督管理工作。
3.大力做好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4.做好大病医疗救助工作。
5.大力做好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医保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县医保局。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医保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医保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39664717.87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685290.12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失地农民代缴医保费898800.00元;二是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提高,县级补助配套资金增加2250000.00元;三是结转资金增加446660.00元;四是在职职工增加3人,工资福利支出基数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医保局2025年收入预算39664717.8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619897.87元,占97.37%;上年结转1044820元,占2.6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医保局2025年支出预算39664717.87元,其中:基本支出6998497.87元,占17.64%;项目支出32666220.00元,占82.3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县医保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664717.87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685290.12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失地农民代缴医保费898800.00元;二是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提高,县级补助配套资金增加2250000.00元;三是结转资金增加446660.00元;四是在职职工增加3人,工资福利支出基数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619897.87元、上年结转104482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1588.96元、卫生健康支出37514373.19元、城乡社区支出71200.00元、农林水支出8988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538755.72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医保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619897.87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3662430.12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失地农民代缴医保费898800.00元;二是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提高,县级补助配套资金增加2250000.00元;三是2024年度预算的政府性基金预算495000元,本年度纳入了一般公共预算中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四是在职职工增加3人,工资福利支出基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县医保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38619897.8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1588.96元,占1.66%;卫生健康支出36540753.19元,占94.62%;农林水支出898800.00元,占比2.33%;住房保障支出538755.72元,占1.4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41588.96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27946.66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13387.87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178000元,主要用于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28350000元,主要用于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配套补助。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5317930.86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58887.8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729400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事务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65200.00元,主要用于医保系统信息化网络建设及维护。
1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898800.00元,主要用于代缴失地农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538755.72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医保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998497.87元,其中:
人员经费6284297.8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7142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医保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
2025年单位年初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其中:
2025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没有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25年公务接待费12000元。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2025年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政府过紧日子,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县医保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200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20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5年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度,县医保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4200元,比2024年增加51600元,增加7.8%。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在职职工3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5年无政府采购计划,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底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5年县医保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3个,涉及预算3861.9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2个,涉及预算628.43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98.52万元;特定目标类8个,涉及预算3135.04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指医疗保障事务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配套补助。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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