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行政审批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行政审批局职能简介
1.负责拟订全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制度、办法、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并推进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
2.负责划转事项的审批服务工作,并对审批服务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承担“放管服”改革的相关工作,建立完善相关规定和考核办法;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工作。
4.指导并推进县级部门“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承担县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的建设和管理,对进驻或退出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其他事项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5.负责制定并完善并联审批工作制度,组织、指导县、乡联动审批,推动行政审批窗口并联审批工作。
6.负责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指导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正常运行和功能完善。
7.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协调、监督管理,牵头编制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8.指导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县级部门独立办事大厅建设。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0.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等相关服务。
11.负责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
12.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比选)、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农村产权交易、国有土地及矿权交易和其他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现场服务和现场秩序管理工作。
13.对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和国有产权交易、国有土地及矿产权出让等项目,接受业主(采购人)委托做好招标(比选)、政府采购、拍卖及挂牌文件编制、发布公告、现场开标、保证金收退、备案及档案整理等工作。
14.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平台建设和管理;按规定发布场内交易信息,为交易各方依法提供交易资讯等服务工作。
15.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场内信誉评价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会同相关部门组建县内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拍卖师库、标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供货商等企业库,并加强考核和管理工作。
16.负责公共资源项目交易现场的记录、监控和同步录音录像,制止和纠正违反交易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接受有关咨询,并按职责分工及时处理。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行政审批局2025年重点工作
1.加快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完善集约高效的线下政务服务体系,加强行政许可事项“一单一图一表”运用,提升服务效能;深化电子证照应用,进一步精简办事材料,提高办事效率;推进“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改革,推动“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事项落地落实;推进园区政务服务集成化改革,实行园区集中审批服务和全程代办服务,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2.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质效。通过县门户网、LED显示屏、宣传栏等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国家重点推进的13个“一件事”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确保在一体化平台完成所有事项的认领、编辑、发布工作,并结合实际编制办事指南。同时,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3.积极推进“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围绕“转、办、督”等环节,组织相关单位不定期召开“12345”疑难工单专题协调会,对疑难工单进行研究协调,明确工单牵头承办单位,精准交办群众诉求。由我局牵头,制定出台《蓬安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运行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全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全流程规范运行管理,畅通群众诉求通道。建立热线督办机制,对办理不实或推诿扯皮等部门(乡镇)印发督办函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的提请县纪委协调督办推进。
4.协调推进帮办代办服务。选取5—6个村(社区)开展帮办代办工作试点,线下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及有特殊诉求的群众提供“一对一”贴心服务。出台帮办代办工作制度,确保“帮办代办”服务流程更加规范。拓展便民服务范围,推行“便民服务+日常生活”,为群众提供代缴水、电、气、网络通信等费用。
5.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通过各种渠道全面摸清全县农村产权家底,健全完善流转交易服务平台,推行交易场所、交易规则制度、交易流程、交易监管、交易各方主体行为等规范化,扩大流转信息发布面和透明度,提升项目竞争力,确保公正公开、廉洁高效交易,有效降低流转交易的制度性成本,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
6.大力开展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改革。会同相关部门梳理公布全县惠企政策清单和办理流程,在政务大厅惠企政策综窗开展政策咨询宣传申报;持续推行免申即享改革,把“资助范围明确、审核标准简单、比对数据齐全”惠企政策汇聚形成全县免申即享政策清单,公布办事指南;把原来“申请、受理、审核、提交收款材料、核拨、拨付”流程精简为“数据比对、意愿确认、政策兑现”三个环节,通过一窗兑现,实现由“企业先报、政府再审”转变为“系统智审、确认申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行政审批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行政审批局机关。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行政审批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行政审批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9812226.46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35527.62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在职人员增加6人,工资奖金津补贴及社保缴费等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行政审批局2025年收入预算9812226.4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19827.46元,占92.9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92399元,占7.06%。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行政审批局2025年支出预算9812226.46元,其中:基本支出6423827.46元,占65.47%;项目支出3388399元,34.5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县行政审批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812226.46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35527.62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在职人员增加6人,工资奖金津补贴及社保缴费等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19827.4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92399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20734.4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2519.36元、卫生健康支出308652.12元、城乡社区支出692399元、住房保障支出497921.52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行政审批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119827.46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535527.62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在职人员增加6人,工资奖金津补贴及社保缴费等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县行政审批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9119827.46元,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20734.46元,占84.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2519.36元,占6.50%;卫生健康支出308652.12元,占3.38%;住房保障支出497921.52元,5.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866901.14元,主要用于行政审批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2396000元,主要用于政务综合大楼水电费、电梯年检费,维修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产生的证照购买、专家评审(现场踏勘)、档案资料整理等费用;“一网监”监管平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维护费;办公宽带租赁费;以及“最多跑一次”工作法、“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工作的办公费、资料费等。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157833.32元,主要用于行政审批局管理的下属事业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
4.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00000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服务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印章(含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共4枚印章)。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92519.36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74406.76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37904.41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96340.95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497921.52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行政审批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423827.46元,其中:
人员经费6034627.4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892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行政审批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
县行政审批局2025年部门年初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县行政审批局没有公务用车,2025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无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与2024年持平。
县行政审批局2025年没有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
县行政审批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15000元。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2025年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县行政审批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2399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2399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县行政审批局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度,县行政审批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9200元,比2024年增加60000元,增长18.2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6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县行政审批局2025年无政府采购计划,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县行政审批局2024年底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办公桌椅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5年县行政审批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4个,涉及预算981.2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 21个,涉及预算603.46万元;运转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268.52万元;特定目标类 4个,涉及预算109.24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附件:蓬安县行政审批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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