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25MB16174597/2025-00001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蓬安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5-03-20
发布日期
2025-03-20

蓬安县文广旅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5-03-20 | 来源:蓬安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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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文广旅局职能简介

1.拟订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政策措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组织推动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事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融合发展。

3.管理全县重大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交流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蓬安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博物馆建设管理和业务工作。

6.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管理和指导文物保护利用、发掘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组织遴选、申报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地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等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组织管理基本建设中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社会文物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文物和博物馆领域重大科研项目、科技保护、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文物和博物馆领域装备技术提升。

9.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统筹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负责“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2.负责管理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协调推动中华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以及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和“引进来”工作。

13.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系统及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文化旅游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4.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全县重大广播电视活动,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5.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县性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指导推进电视剧行业发展和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及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16.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17.负责职责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文广旅局2025年重点工作

1.做实要素支撑,培育文旅产业发展新动能。一是紧紧把握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和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等国家重大战略、重大政策机遇,积极对接省文旅厅,提前做好2025年文化旅游领域设备更新项目落实工作。重点跟进后续文化旅游领域专项债券,梳理包装文旅重点项目。二是紧密结合农业、餐饮业、手工业等多种业态,建立蓬安特色旅游商品目录,加快文创产品、地方特色旅游商品生产销售。三是开发旅游精品线路。结合蓬安特色和景区资源,打造研学、休闲康养等主题线路,推出自驾游和团队游等特色线路,吸引游客,做旺旅游市场。

2.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开创文化传承利用新局面。一是进一步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积极开展“送文化下乡”“传统文化进校园、进景区”等群众文化活动,坚持“两馆一站”公共文化设施常态化免费开放。二是开展好各类公益和传承培训,加强群众文化艺术培训,提升群众文化艺术素养,积极申报国省非遗项目,增强文化软实力,提升文化影响力。三是开展文旅品牌活动,加大文艺精品创排,策划好嘉陵江放牛季、七夕、春节系列文化活动。

3.突出项目建设,推动文旅产业发展提档升级。一是加大招引项目力度。联合对外宣传推介,招引有影响力的运营企业来蓬,加大引客来蓬力度,强化与旅行社的合作,做旺旅游市场。二是加速推进文旅品牌创建。立足蓬安特色和优势,以嘉陵江串联相如故城、周子古镇、百牛渡江三大景区,全力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积极推动锦屏镇南门社区、相如街道油房沟社区创建天府旅游名,持续推动相如故事玻璃画争创天府旅游名品。三是植入文旅新业态。动员现有景区丰富业态,抓好相如故城历史文化街区、周子古镇等运营和业态植入。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文广旅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县文广旅局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文广旅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文广旅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8742679.86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下降877498.9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和节约运转类开支。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文广旅局2025年收入预算18742679.8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54798.15元,占63.78%,上年结转6787881.71元,占36.22%。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文广旅局2025年支出预算18742679.86元,其中:基本支出11019798.15元,占58.80%;项目支出7722881.71元,占41.2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县文广旅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742679.86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下降877498.9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和节约运转类开支。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54798.15元、上年结转6787881.71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754603.4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5068.65元、卫生健康支出625946.38元、城乡社区支出646696.70元、住房保障支出780364.68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文广旅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954798.15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793194.85元,主要原因是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县文广旅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11954798.15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613418.44元,占80.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5068.65元,占7.82%;卫生健康支出625946.38元,占5.24%;住房保障支出780364.68元,占6.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4488856.70元,主要用于县文广旅局机关的基本支出。

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5年预算数为4237561.74元,主要用于文化馆、图书馆、文物保护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基本支出。

3.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887000.00元,主要用于相如文化挖掘、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旅游宣传营销、旅发办方面的项目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35068.65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比例缴费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62419.83元,主要用于县文广旅局机关的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比例缴费支出。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73868.15元,主要用于文化馆、图书馆、文物保护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比例缴费支出。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289658.40元,主要用于县文广旅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规定比例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780364.68元,主要用于县文广旅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文广旅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019798.15元,其中:

人员经费10401798.1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180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文广旅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60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

2025年部门年初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其中:

2025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没有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25年公务接待费16000.00元。计划用于接待工作检查、督查、考察等支出。

2025年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县文广旅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6696.70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6696.7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5年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度,县文广旅局下属蓬安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8000.00元,比2024年减少7200.00元,下降1.1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5年无政府采购计划,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底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空调、办公桌椅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5年县文广旅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4个,涉及预算1195.4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 26个,涉及预算1040.18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06.90万元;特定目标类 5个,涉及预算48.4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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