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蓬安县人社局部门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有关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相关规定,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具体规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和基金管理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9.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
10.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以及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11.贯彻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拟订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12.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3.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县人社局的县委、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蓬安县人社局部门2025年重点工作
2025 年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以及省市两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经济工作会和全省人社工作会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农民工服务、政风行风建设等工作,圆满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好基础。
1、全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坚持就业优先导向,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推动构建“大就业”工作格局。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强化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联动、产业发展与就业促进协同,开展就业影响评估,多维度精准分析就业形势。用好用足稳岗返还、税费减免、担保贷款、资金补贴等政策工具,支持经营主体减负稳岗。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落实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政策,落实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政策措施,开展政策跟踪评估。
全力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挖掘政策性就业岗位。落实“1131 ” 实名服务,加强困难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帮扶,稳定毕业生就业水平。深入推进百万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开展“职引未来” 系列招聘、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扩大青年求职实训规模。统筹做好退役军人、残疾人就业工作。开展就业援助,加强困难群体、失业领金人员就业帮扶。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构建高质量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快提升就业服务质效。强化基层就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开展春风行动等“10+N”就业专项服务活动,加强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推进“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和“15分钟”就业服务圈建设。合理布局零工市场,提供“即时快招” 服务,健全创业培训、服务、孵化、活动融合的创业支持体系,开展“ 源来好创业”资源对接服务活动。
加强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促就业行动,实施制造业人力资源服务支持计划。编制发布全县重点产业(项目)人才智力需求目录和人力资源服务产品目录。优化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积极参加南充市开展的南达人力资源服务业协同发展系列活动。
2、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贯彻落实国省配 套政策及相关政策执行口径。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全国统筹制度,做好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修订后 的贯彻落实工作,规范执行省增发待遇项目。严格特殊工种提 前退休审批,落实国家病残津贴政策。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过渡期结束后待遇衔接办法。大力发展企业年金,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压紧压实县政府保发放主体责任,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根据国省部署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继续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水平提升年行动,鼓励有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集体经济补助个人缴费试点。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落实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扩岗补助政策。
深入实施社保高质量参保行动,聚焦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实施社会保险精准扩面工作,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持续巩固困难群体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成果,做好困难群体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退捕渔民参保缴费补贴工作。持续推动超龄等从业人员、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推 动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围和补充工伤保险 试点。全面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
健全完善社保基金安全监管体系,深入开展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持续筑牢政策、经办、信息、监督“ 四位一体 ” 风险防控体系,完善落实好要情管理、监督检查等制度,不断完善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机制。统一规范社保基金管理,全面实施社保基金全险种“ 一本账 ”。
大力提升社保经办管理服务精细化水平,持续推进社会保 险经办数字化转型,推进增量电子档案规范化建设。持续优化 社保经办服务。打造“ 社保服务进万家 ”特色品牌。贯彻落实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3、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全 面推行线上职称评审,加强职称评审监管。加强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和引领服务,积极开展第十六批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 备人选和新一轮“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拔推荐工作。加强专家联系服务,积极参加“智兴天府专家行”智力服务基层活动。 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数字人才培育三年行动。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终身技能培训体系,积极参 与建立全省统一补贴性承训机构目录,实施“技能照亮前程” 专项行动。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行动和高技能人才倍增行 动,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积极推 进省级五大技能公共品牌培育和重点项目建设,高标准运营蓬安县公共实训基地。大力实施技能强企行动。加快实施“新八级工”制度,推动企业自主评价提质扩面,扩大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领域和规模。加强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监管和证书管理,加强对国有企业、院校和大型企业的备案指导。大力发展技工教育,进一步规范技工院校管理。大力开展各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持续提升办赛水平,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积极参与国省市级职业技能竞赛。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落实事业单位公 开招聘工作的政策措施,加强公招统筹规范,严格新进人员管理,推进诚信制度实施,加强面试考官库管理。持续推进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完善聘用管理、岗位管理、人员流(调)动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开展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聘工作。强化“四川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使用和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处分规定和考核规定。做好表彰奖励任免工作。完善表彰奖励待遇获得者待遇政策衔接、落实工作协调机制 。
4、着力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加强企业工资宏观指导调控。持续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调整全县最低工资标准,协助上级做好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宣传相关工作。推行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和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加强信息发布和运用。全面落实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薪酬管理政策。持续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总额决定机制改革,推动国有企业重大科技创新薪酬分配激励政策实施。落实国有企业技能人才薪酬激励政策,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
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全面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退休、退职政策以及离休费待遇政策。持续保障义务教 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 金奖励政策。
5、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 者权益保障,开展专项行动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规范劳动派遣用工,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推进区域和 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试点,深化和谐劳动关系“春风行动”,加强劳动关系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基层调解组织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和风险监测,构建劳动关系领域风险监测预警体系。
提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能力,完善争议多元处理机制,会 同有关部门加大重大集体争议、农民工工资争议、新就业形态 劳动纠纷等重点争议办理力度,加强调解仲裁与劳动监察联动。加强争议源头治理,推动做实基层调解组织,指导推动用人单 位提高争议预防和内部解决能力。探索构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 纷“一站式” 多元联合调解工作格局。深化调解仲裁与诉讼衔 接,持续做好“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加强裁检协同,防范 和打击虚假劳动仲裁。
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质效。着力充实基层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力量,定期开展监察业务和行政执法能力培训,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信息化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工作效能。持续深化治理欠薪,推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地落实,开展治理欠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预警平台的管理。聚焦劳动就业维权,着力纠治超时加班、就业歧视、非法职介等突出违法问题,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治理等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欠薪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强化行刑衔接,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加强与行业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工作协同。
6、用心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
开展农民工高质量充分就业行动,确保农民工转移就业保 持在(23)万人左右。多措并举拓展农民工外出就业渠道,纵深推进县乡村三级劳务服务体系和村(社区)农民工综合服务站建设,组建劳务协作联盟。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加强就业帮扶载体建设,大力实施以工代赈,提升县域就业容量。深入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长效机制。
做大做实劳务品牌培训。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就业前景、产业发展”的原则,实施农民工技能提升行动。一方面,依托本地历史传承,结合我县产业优势,持续推进“相如大厨”劳务品牌培训推广,另一方面围绕劳务市场需求,结合县域人力资源实际,大力发展家政服务、农艺工等劳务品牌培训,实现有技能、有意愿的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不断推动农民工回引工程高质量发展。
持续实施农民工服务保障十大工程、今冬明春服务保障农民工专项行动。深入实施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对进城农民工及随迁家属开展新市民培训,探索开展农民综合素质提升行动。开展促进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专项行动。发挥驻外农民工工作站、村(社区)农民工综合服务站效能。持续开展乡村振兴人社帮扶行动。
7、持续深化“温暖人社”建设
加速推进《四川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条例》的落实工作,积极拓展社保卡在居民服务领域的“一卡通”应用功能,真正实现“一卡在手,生活无忧” 的便捷目标。加强“川渝”合作,推动南充市与重庆市更多地区社保事项的互联互通,实现“一卡通一码通”的便捷服务。持续加强与社保卡合作银行的紧密联系,共同推出更多惠及持卡人的优惠活动。
推动数字人社建设,实现数据共享、服务上网和业务用卡的一体化,显著提升业务办理效率与服务便捷性。推进人社领域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完善数字化监管体系,并着重强化数据安全保护与人才培养工作。加快南充人社系统的数字化转型,加强信息系统、硬件设施及网络安全建设。积极推进市级层面的数据安全共享工作,确保人社数据的互联互通。
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工作,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 项清单,不断推动人社领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 “一网通办” “跨省通办”,依托省政务一体化平台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全面推进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深化系统行风建设,不断提升干部的服务意识与工作能力,加强经办服务队伍的建设,常态化开展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
8、统筹做好综合基础性工作
深入推进川渝人社合作,巩固拓展南达组团合作,共建公 共就业综合服务平台。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推进“ 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强统计调查工作。加强内部审计,做好审计整改及结果运用。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责任。完善干部学法制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热点问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人事考试安全。做好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离退休干部工作。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和典型经验宣传。
9、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深化政治机关建设,牢牢把握人社部门的政治属性,强化 党员政治能力培养锻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推进党纪学习教育长效化。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持续开展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以建设“五强”党支部为抓手,深入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人社行业两新组织“两个覆盖”提质增效。积极探索机关党建与人社工作融合发展路径及有效工作载体,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当先锋、打头阵。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深化作风建设,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常态化抓好警示教育。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蓬安县人社局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蓬安县就业服务管理局、蓬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蓬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蓬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蓬安县人才交流中心、蓬安县农民工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蓬安县人社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蓬安县人社局部门2025年收支总预算154634316.78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0746660.28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部门增加了蓬安县农民工服务中心此下属单位,农林水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蓬安县人社局部门2025年收入预算154634316.7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614316.78元,占99.99%,上年结转20000元,占0.01%。
(二)支出预算情况
蓬安县人社局部门2025年支出预算154634316.78元,其中:基本支出28971116.78元,占18.74%;项目支出125663200元,占81.2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蓬安县人社局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4634316.78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0746660.28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部门增加了蓬安县农民工服务中心此下属单位,导致农林水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614316.78元、、上年结转2000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828152.77元、卫生健康支出1351512.37元、农林水支出24720643.12、住房保障支出1734008.52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蓬安县人社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4614316.78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93940463.28元,主要原因是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蓬安县人社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154614316.7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828152.77元,占82.03%;卫生健康支出1351512.37元,占0.87%;农林水支出24720643.12,占15.99%;住房保障支出1734008.52元,占1.1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821471.48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9244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5033867.73元,主要用于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370000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5年预算数为98880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5年预算数为31577584.11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514051.9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179398.15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049499.3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20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87000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33086800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065200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556173.55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72525.06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622813.76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87268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遗属补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115175.12元,主要用于农民工返乡创业宣传、农民工数据采集更新及蚕桑技术培训指导等支出。
19.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款) 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0846200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372000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734008.52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蓬安县人社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971116.78元,其中:
人员经费27318116.7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653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蓬安县人社局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495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3495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
2025年部门年初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2025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无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较2024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2025年没有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政府过紧日子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25年公务接待费13495元。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2025年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增加4000元,上升42.13%。主要原因2025年部门增加了蓬安县农民工服务中心此下属单位。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5年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度,蓬安县人社局部门下属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蓬安县就业服务管理局、蓬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蓬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蓬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6200元,比2024年增加135964.94元,上升9.44%。主要原因2025年部门在编人员增加导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5年无政府采购计划,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底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5年蓬安县人社局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3个,涉及预算15296.1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93个,涉及预算2731.81万元;运转类项目27个,涉及预算260.89万元;特定目标类13个,涉及预算12303.43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指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指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指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指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指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蓬安县人社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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