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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蓬安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3-28

蓬安县供销合作社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4-03-28 | 来源:蓬安县供销合作社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供销社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参与有关政策的制定,对所属企业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
    2.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及对社办企业进行指导。
    3.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工作。积极培植龙头企业,指导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社、社区综合服务社建设,强化为农服务功能。

4.指导全县供销社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履行发展农村合作社经济的组织、引导、服务职能,面向社会开门、开放办社,指导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
    5.发挥党和政府密切与农民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协调农民社员及供销社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供销社所属企业的合法权益。

6.负责指导全县供销社组织、队伍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组织指导对各级供销社干部和职工的教育培训。
    7.指导所属企业加强对社有资产的开发和管理,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县供销社2024年重点工作

全年将围绕一个中心,两个体系,三个突破,四个示范、五大项目、六个协同推动供销工作高质量完成。1.始终围绕创建全省供销为农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县这一中心任务持续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2.全面构建供销城乡经营服务、农资服务两大基础体系,稳步提升供销社服务能力。3.努力做好三大主责主业重点突破供销社发展瓶颈:农业社会化服务提质增量、农资产品经营优化增效、农产品推广销售试点突破。4.承前启后四个着力示范全面提升供销社发展质量:着力社有资产利用做示范、着力紧密联系三农做示范、着力两端两网打造做示范、着力最佳经营效益做示范。5.系统推进五大项目落地大力夯实供销社发展基础:城市社区经营服务体系建设、蓬安县城乡经营服务体系网点建设、蓬安县供销为农服务中心改建、正源镇为农服务综合体、蓬安县供销为农服务基层网点建设。6.持续推进六块工作协同发力确保供销社健康发展:党建工作创优、安全工作做实、财务工作做细、帮扶工作做深、宣传工作做靓、队伍建设做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供销社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蓬安县供销合作社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供销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供销社2024年收支总预算2948205.64,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2305.0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待遇支出增长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供销社2024年收入预算2948205.6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48205.64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供销社2024年支出预算2948205.64元,其中:基本支出2948205.64元,占100%;项目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县供销社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48205.64,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2305.0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待遇支出增长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48205.64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418.24元、卫生健康支出180341.3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373322.37、住房保障支出175123.68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供销社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48205.64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32305.0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待遇支出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县供销社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2948205.6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418.247.44%卫生健康支出180341.356.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373322.3780.50%住房保障支出175123.685.9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09578.24元,主要用于县社机关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840元,主要用于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干部困难补助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72658.37元,主要用于县社机关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07682.98元,主要用于县社机关单位在职职工及单位退休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5.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373322.37元,主要用于县社机关单位在职职工日常工资奖金津补贴、办公费、邮电费、电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及退休人员专项慰问金和遗属生活补助等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75123.68元,主要用于县社机关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供销社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48205.64元,其中:

人员经费2755405.6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公务员规范津贴补贴、其他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遗属生活补助、他生活补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重病医疗、工伤保险、在职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928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供销社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400元。

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

2024年部门年初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2024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没有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24年公务接待费2400元。计划用于上级同级各部门考察学习交流接待支出

2024年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减少100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按规定压减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4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4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度,县供销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800元,比2023年减少4680元,下降2.37%。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县供销社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底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空调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4县供销社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4个,涉及预算294.8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2个,涉及预算275.54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9.28万元;特定目标类0个,涉及预算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医疗(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县供销社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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