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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蓬安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2-20

蓬安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3-02-20 | 来源: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机构设置情况

十、名词解释

单位预算公开表

1、单位收支总表

2单位收入总表

3单位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志办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

     2.为各级各部门了解县情、正确决策提供历史借鉴和科学依据。

     3.指导检查各级各部门单位志书的编纂工作,履行地方志工作行政管理职能。

     4.参与地方史迹、民俗风情、名胜风景的保护、规划、开发与宣传。

     5.记述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县志办2023年重点工作

    1.抓好志鉴编修主业。一是打造精品年鉴。以深入开展“精品年鉴品读季”活动为抓手,不断提升年鉴供稿人员和编纂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加强镇村志书编纂指导督导。通过以会代训、现场办公、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开展业务指导;协调县委目标办、县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对编纂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督导。三是积极编纂地情资料书。进一步挖掘整理地方历史文化资源,编纂出版具有现实意义和参考价值的地情资料书。

    2.扩大方志工作影响。一是持续加强信息编报工作。进一步拓宽来源渠道,提升编写质量,奋力保持全市领先地位。二是持续开展“七进”活动。科学安排活动范围,丰富活动形式,突出活动实效,提高方志工作影响力。三是持续提升服务水平。通过政府门户网、史志阅览室等平台,加强电子书籍上传和纸质书籍配送,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提供更及时、更便捷的查询阅读服务。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志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志办2023年收支总预算1,648,105.18,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3,172.18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保险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志办2023年收入预算1,648,105.1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48,105.18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志办2023年支出预算1,648,105.18元,其中:基本支出1,277,605.18元,占77.52%;项目支出370,500.00元,占22.48%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县志办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48,105.18,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13,172.18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保险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48,105.18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9,550.8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875.52卫生健康支出52,930.20住房保障支出94,748.64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志办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48,105.18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13,172.18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保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县志办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1,648,105.1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9,550.82元,占84.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875.52元,占6.73%;卫生健康支出52,930.20元,占3.21%;住房保障支出94,748.64元,占5.7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019,050.82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370,5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经费支出,包括县志、地情、年鉴等编纂印刷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10,875.52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6,679.70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6,250.50元,主要用于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94,748.64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志办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77,605.18元,其中:

    人员经费1,118,205.1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9,4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志办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000.00元。

    ()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

    2023单位年初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单位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无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没有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23年公务接待费2,000.00元。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2023年公务接待费2022持平。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3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度,县志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400.00元,与2022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单位2023年没有实施政府采购计划,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底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县志办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涉及预算1,648,105.18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1,118,205.18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529,900元;特定目标类0个,涉及预算0元。

    (五)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内设机构1个,主要包括:县志办公室。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附件:县志办2023单位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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