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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5735860570M/2023-0000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蓬安县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
2023-02-20

蓬安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3-02-20 | 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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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机构设置情况

十、名词解释

单位预算公开表

1、单位收支总表

2单位收入总表

3单位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乡村振兴局职能简介

乡村振兴局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牵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有关工作。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等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乡村振兴督导、检查具体工作。

(二)乡村振兴局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凝聚力量、整合资源,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接续支持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推动脱贫地区走向全面振兴、共同富裕。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过渡期“四个不摘”要求,切实把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围绕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牵头抓好乡村建设行动,科学谋划、稳步推进项目建设。健全完善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抓实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排查、精准化帮扶,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常态化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回头看”,做到举一反三、统筹整改、边查边改。持续完善驻村帮扶和社会帮扶等机制,深化“万企兴万村”行动,督促落实“脱贫帮扶一季度一次入户、监测对象一月一次入户”帮扶机制,做到真帮实扶、群众认可。

三是进一步抓实增收工作。始终把工作的落脚点放在增强农村造血功能和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动力上,因人因户强化开发式帮扶措施,确保脱贫群众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日子越过越好。坚持以产业帮扶项目为基础,抓好庭院经济发展,加强带贫经营主体、致富带头人培育培养,积极落实消费帮扶、小额信贷等政策,不断夯实增收之路。持续深化就业帮扶长效机制,强化跨省就业、岗位落实等工作调度,有效帮助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持续稳定就业。

四是进一步做好试点示范。聚焦“五大振兴”,充分发挥相如办油房沟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兴旺镇三青沟村全国基层治理示范村、新园乡宽敞沟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引领作用,因地制宜开展乡村振兴典型示范创建活动,优先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县乡村全面振兴。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乡村振兴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乡村振兴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05768804.7,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7322216.7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乡村振兴局2023年收入预算105768804.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768804.7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乡村振兴局2023年支出预算105768804.7元,其中:基本支出3470634.7元,占3.28%;项目支出102298170元,占96.7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乡村振兴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5768804.7,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1822216.7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768804.7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406.96元、卫生健康支出157078.21、农林水支出105145774.85元、住房保障支出270544.68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乡村振兴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5768804.7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01822216.7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乡村振兴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105768804.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406.96元,占0.18%;卫生健康支出157078.21元,占0.15%农林水支出105145774.85元,99.41%;住房保障支出270544.68元,占0.2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30942.64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64464.3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6157.15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2695.29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48225.77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929731.7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374443.15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1841600元,主要用于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70544.68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乡村振兴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70634.7元,其中:

人员经费3191234.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794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乡村振兴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7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7000元。

()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

2023单位年初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单位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2023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没有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23年公务接待费127000元。计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2023年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减少27000元,下降17.5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单位2023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单位2023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度,乡村振兴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9400元,比2022年减少38000元,下降11.9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单位2023没有实施政府采购计划,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单位2022年底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乡村振兴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6个,涉及预算105768804.7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7个,涉及预算3191234.7元;运转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735970元;特定目标类2个,涉及预算101841600元。

(五)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内设机构4个,主要包括:综合股、项目规划股、政策法规股、社会事业股。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财政部门安排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行政运行(项):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事业运行(项):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附件:蓬安县乡村振兴局2023单位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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