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蓬安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南充市蓬安生态环境局职能简介
1.贯彻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方针政策;2、承担属地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工作;3、承担属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强化现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和事中事后监管;4、承担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和预警工作;5、承担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6、承担属地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7、协助属地党委政府履行生态环境主体责任;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属地党委政府完成相关工作。
(二)南充市蓬安生态环境局2020年重点工作
1.建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严守生态红线;3.严把环境准入;4.打好蓝天保卫战;5.打好碧水保卫战;6.打好净土保卫战;7.开展污染物减排工作;8.加快督察问题整改;9.加强环境监管执法;10.加强环境风险防控;11.全面完成污染源普查;12.加强监测能力建设;13.做好机构改革工作;14.做好疫情防控工作;15.全力推进项目建设;16.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17.开展环保宣传活动;18.推进环保信息公开;19.开展“两案”办理工作;20.突出党建引领;2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充市蓬安生态环境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环保局机关、蓬安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蓬安县环境监测站。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南充市蓬安生态环境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南充市蓬安生态环境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706.43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4.2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上年结转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南充市蓬安生态环境局2020年收入预算706.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7.93万元,占80.39%,上年结转138.50万元,占19.6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南充市蓬安生态环境局2020年支出预算70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9.72万元,占69.32%;项目支出216.71万元,占30.6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南充市蓬安生态环境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06.43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4.2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上年结转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7.93万元,上年结转138.5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8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73.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5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南充市蓬安生态环境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6.43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54.2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上年结转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南充市蓬安生态环境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706.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57万元,占9.56%;卫生健康支出31.84万元,占4.51%;住房保障支出33.53万元,占4.75%;节能环保支出573.48万元,占81.1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04.03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52.74万元,主要用于局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38.6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开展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包括:片区环保工作站工作经费、饮用水源保护监控工程网络传输费用等。
4.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8.8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经费。
5.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2020年预算数为8.8万元,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减排工作经费。
6.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20年预算数为4.4万元,主要用于水质生态补偿监测经费。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7.6万元,主要用于空气自动站运行经费、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经费、水源自动站运行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9.9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0.51万元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11.3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33.5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6.4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1.1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南充市蓬安生态环境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9.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7.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南充市蓬安生态环境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专用车2辆,其中:执法车1辆,监测车1辆。
2020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没有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20年公务接待费2.5万元。计划用于接待省市总量减排、污染源普查试点、污染防治、农村生态、执法、监测、宣传教育、行政许可等检查。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2020年公务接待费与2019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南充市蓬安生态环境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南充市蓬安生态环境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度,南充市蓬安生态环境局单位及下属蓬安县环境监测站、蓬安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运行经费支出47.72万元,比2019年减少1.76万元,下降3.56%。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没有实施政府采购计划,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南充市蓬安生态环境局共有专用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监测车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主要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等日常办公设备和监测站实验室仪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南充市蓬安生态环境局部门整体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局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开展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包括:片区环保工作站工作经费、饮用水源保护监控工程网络传输费用等。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指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经费。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指大气污染防治减排工作经费。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水质生态补偿监测经费。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空气自动站运行经费、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经费、水源自动站运行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部门按规定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南充市蓬安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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