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250087832818/2020-0302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蓬安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7-03

蓬安县供销合作社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0-07-03 | 来源:县财政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蓬安县供销合作社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参与有关政策的制定,对所属企业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 

2、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及对社办企业进行指导。

 3、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工作。积极培植龙头企业,指导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社、社区综合服务社建设,强化为农服务功能。 

4、指导全县供销社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履行发展农村合作社经济的组织、引导、服务职能,面向社会开门、开放办社,指导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

5、发挥党和政府密切与农民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协调农民社员及供销社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供销社所属企业的合法权益。

6、负责指导全县供销社组织、队伍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组织指导对各级供销社干部和职工的教育培训。 

7、指导所属企业加强对社有资产的开发和管理,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蓬安县供销合作社2020年重点工作

1、综合改革方面:做好供销系统内基层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领、带动及指导。

2、乡村振兴方面:融入乡村振兴,发挥供销系统的优越性,指导创建农村综合服务社。

3、精准扶贫方面:助力村集体经济、精准扶贫全县扶贫商标申报。

4、其他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其他阶段目标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蓬安县供销合作社纳入预算编报范围的机构个数1个,单位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人秘股、财会审计股、业务股、农村经济合作股、资产开发股。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蓬安县供销合作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商务服务业等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蓬安县供销合作社2020年收支总预算165.22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8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一笔16万元项目经费结转至今年

(一)收入预算情况

蓬安县供销合作社2020年收入预算165.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42万元,占87.41%上年结转20.8万元,占12.59%。

(二)支出预算情况

蓬安县供销合作社2020年支出预算16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42万元,占87.41%;项目支出20.8万元,占12.5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蓬安县供销合作社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5.22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1.8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一笔16万元项目经费结转至今年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42万元上年结转20.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54万元、商务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25.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蓬安县供销合作社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4.4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6.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有两名转正人员,基本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蓬安县供销合作社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144.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8万元,占比9.26%、卫生健康支出16.54万元,占比11.45%商务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04.47万元,占比72.34%、住房保障支出10.03万元,占比6.9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为13.38万元,主要用于:县社机关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6.76万元,主要用于:县社机关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9.78万元,主要用于:县社机关单位在职职工及单位退休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 服务业等事务支出(类)行政运行(款)商业流通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04.47万元,主要用于:县社机关单位在职职工日常工资奖金津补贴、办公经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维修(护)费及社会福利和救助支出。

5.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0.0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蓬安县供销合作社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4.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5.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9.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蓬安县供销合作社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2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共有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

2020年公务接待费0.29万元。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2020年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减0.01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是缩减公务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蓬安县供销合作社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度,蓬安县供销合作社运行经费支出10.4万元,2019一致增长无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蓬安县供销合作社2020年没有实施政府采购计划,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蓬安县供销合作社2019年底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蓬安县供销合作社部门整体和所有专项项目都按要求分别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 商业服务业(类)商务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的基本支出

7.商业服务业(类)商务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商业服务业(类)商务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指单位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蓬安县供销合作社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