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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蓬安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7-03

蓬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0-07-03 | 来源:县财政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蓬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蓬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保健服务,为妇幼健康提供技术指导,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具体包括:妇女儿童疾病防治、急救、康复、健康教育、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生殖保健、妇女病普查、遗传筛查、产前诊断与接生高危孕产妇,筛查、监测与监护,新生儿疾病筛查、妇幼卫生监测与信息管理、妇幼保健与计生卫生咨询、科学研究、计生卫生服务、生育指导和避孕服务、婚前保健与医学检查、婚前咨询与新婚保健、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培训、重大妇幼公共卫生和基本妇幼公共卫生服务。

蓬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重点工作

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保健工作规范管理。以考核为重点,提升妇幼保健整体水平。加强妇幼保健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和优化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以督导为手段,规范妇幼保健服务行为;以培训为推手,增强妇幼保健业务能力。

2、惠民为先,进一步落实重大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步入正轨;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工作落实到位;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扎实推进,制定妇科病查治工作计划,对疑似病例和阳性病例进行追踪管理;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稳步进行,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了免费婚检宣传力度,积极倡导健康、文明、卫生、科学的婚育观念,提高自觉婚检率;妇女孕前与孕早期增补叶酸项目规范开展,建立和完善了叶酸管理体系和制度,落实奖惩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工作,确保叶酸增补工作规范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和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覆盖到位,利用三级妇幼保健网络职能,向广大群众进行优生优育知识宣教,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和新生儿听力筛查覆盖率。

3、围绕“降消”,进一步做好围产期保健工作。加强孕期管理;加强高危筛选与管理;规范医疗保健机构助产服务;提高产科救治水平;规范开展危重孕产妇评审和孕产妇死亡评审。

4、多管齐下,进一步做好儿童保健工作。进一步完善儿保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加强儿童健康管理;规范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

5、注重分析,进一步做好信息运用工作。建立健全了妇幼信息监测、网络报送,积极改进措施,通过多方收集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妇幼卫生信息,提升妇幼信息质量。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蓬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纳入预算编报范围的机构个数1个,单位内设机构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蓬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蓬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收支总预算8323.85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859.83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业务增长带来的收支增长。

(一)收入预算情况

蓬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收入预算8323.8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74.16万元,占8.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9.69万元,占9.37%;事业收入6870万元,占82.53%。

支出预算情况

蓬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支出预算832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63.07万元,占92.06%;项目支出660.78万元,占7.9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蓬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53.85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43.4万元,主要原因是含上年结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669.6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9.6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4.16万元;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1278.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99万元、农林水支出4.5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蓬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9.6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39.4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蓬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1453.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支出1278.97万元,占87.97%;住房保障支出72.99万元,占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33万元,占6.7%;农林水支出4.56万元,占0.3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97.3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项)2020年预算数为504.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21.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业务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48.57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34.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开支。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72.99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集中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蓬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57.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7.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蓬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本单位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无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没有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20年本单位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负担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蓬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行政或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没有实施政府采购计划,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蓬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公务车0辆,救护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8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蓬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整体和所有专项项目都按要求分别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目标任务(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单位开展日常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项):指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专门从事妇产、妇幼保健医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相关附件:蓬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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