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蓬安县委组织部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委组织部职能简介
1、负责全县党的组织体系、组织制度建设,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指导,负责党员队伍宏观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县直机关党建日常工作,探索各类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县党员教育工作。
2、负责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负责县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管理,提出调整配备建议,审核办理任免、工资、退休、兼职、待遇等有关事项。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市管干部职务任免、年度考核、退休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女干部、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3、负责管理全县公务员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负责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承担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监督、工资福利等工作,指导公务员绩效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牵头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制定全县人才工作政策。牵头推进校(院、企)地战略合作、人才对外开放交流、党委联系服务专家、专家人才体检、人才公寓建设等工作,统筹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人才表彰奖励。
5、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规划计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县重点培训项目的策划、实施和管理,负责省、市、县委党校及其他有关培训班的学员调训。
6、负责全县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制定和落实干部监督工作制度,运用提醒、函询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利用经济责任审计、出国(境)审批等手段强化干部日常监管,受理和办理有关问题举报,做好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
7、归口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委老干部局。
8、承担县委党建领导小组、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委组织部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全县组织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以推动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统筹抓好政治建设、干部队伍、组织体系、人才发展等四项重点工作,为加快打造生态宜居江城历史文化名城融南发展新城,建设嘉陵江畔大美公园城市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巩固良好政治生态。严格党内政治训练。研究制定我县加强新时代领导班子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经常性政治教育、政治引领、政治体检,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民主集中制和党委(党组)运行规则,健全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强化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督查。纯洁党内政治文化。深入提炼政德文化,打造一批具有蓬安特色的党性教育基地。抓好蒲波案件“以案促改”工作。举办警示教育专题班,深入开展专题反思、警示警醒、政治文化“三项教育”。
二是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着力推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干部头脑。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安排部署。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加强思想教育。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部署,做好参加重大活动、重大表彰有关人员的提名、审核、组织服务,组织开展走访慰问老干部、老党员和先进模范人物等工作,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革命历史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改革开放教育。3.不断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紧紧围绕县委“1135”产业培育工程和“10件大事”要求,突出全面深化改革、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等重点内容,研究制定实施新时代治蜀兴川执政骨干递进培养计划,扎实开展“一把手”提能、专业化领导干部培养、年轻干部铸魂“三大工程”,通过专题培训、挂职外派、顶岗锻炼等方式,不断培养干部专业能力,提高干部执政本领。
三是突出忠诚干净担当,着力建设德才兼备的执政骨干队伍。加强政治素质考察。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分析研判,探索制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核考察办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围绕县委中心大局,坚持事业为上、依事择人、人岗相适,选优配强县级机关领导干部队伍,进一步鲜明一线导向。培育优秀年轻干部。健全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发现培养机制,动态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库,坚持定时定点分析干部工作状态,加快储备一批层次高、素质好、有潜力的年轻干部。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做好“四级联考”、定向招考、公检法司系统公务员招录工作,完善公务员日常考核办法,抓好表彰奖励和关心关爱工作。
四是全面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着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大力实施“归雁工程”,推行村级党组织“联村合建”。深化“党建+产业”四链融合发展模式,开展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行动,培育15个发展集体经济示范村。整合党建、文化、卫生等资源,在全县标准化建设10个以上“1+6”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实施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工程。坚持具体到领域、精确到支部、细化到类别,深入推进基层党建精细化管理,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提升。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全面推行村、社区、机关、国有企业、公立医院、中小学校、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等8个领域的9类党建工作标准化手册和6类纪实手册。大力实施“党建品牌”创建。推进“互联网+党建”建设,依托蓬安党建网、蓬安先锋公众号、党建视点栏目、“党建+互联网+数字电视”等平台,探索建立党建信息化矩阵。加大对陈建清等先进模范的宣传推介力度,打造全国全省有影响力的党建品牌。
五是紧扣蓬安跨越发展,着力集聚高素质人才资源。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加强急需紧缺人才双向交流培养,力争与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等知名高校(院所、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大力实施“相如英才”计划。分类制定人才引进计划,精心制作人才宣传片,积极组织企事业单位统一参加人才招引。对接“嘉陵江英才工程”,引进一批急需紧缺型人才、创新团队和优秀企业家,柔性引进一批高精尖缺人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利用远程教育打造“蓬安人才之家”网络交流平台,构建“专业人员+服务中心+网上办理”三位一体人才服务模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组织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县委组织部机关、蓬安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办公室、中共蓬安县委员会党员干部信息管理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组织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委组织部2019年收支总预算594.37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99.51万元,主要原因是组织事务、干部培训教育、人才招引及基层党组织建设等任务加重、事务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委组织部2019年收入预算594.3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7.53万元,占18.0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6.84万元,占81.9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委组织部2019年支出预算59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84万元,占29.75%;项目支出417.53万元,占70.2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组织部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94.37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99.51万元,主要原因是组织事务、干部培训教育、人才招引及基层党组织建设等任务加重、事务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6.8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5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0.33万元、教育支出1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组织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6.8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94.84万元,主要原因是组织事务、干部培训教育、人才招引及基层党组织建设等任务加重、事务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2.8万元,占70.41%;教育支出100万元,占20.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2万元,占4.13%;卫生健康支出11.85万元,占2.43%;住房保障支出12.07万元,占2.4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77.8万元,主要用于:部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65万元,主要用于:部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综合业务项目支出。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19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落实中、省、市规定的调训工作任务;县级重点培训项目的策划、实施和管理,牵头组织县管干部和部分中青年干部教育培训。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0.1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8.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3.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2.0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组织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6.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34.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组织部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没有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组织部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组织部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2019年,县委组织部下属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县委组织部机关、蓬安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办公室、中共蓬安县委员会党员干部信息管理中心等4家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4.3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61万元,下降1.7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没有实施政府采购计划,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县委组织部2018年底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中共蓬安县委组织部整体支出、所有专项项目以及30万元以上的运转类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完成指标(项目完成)、效益指标(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目标任务(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部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部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综合业务项目支出。
(五)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落实中、省、市规定的调训工作任务;县级重点培训项目的策划、实施和管理,牵头组织县管干部和部分中青年干部教育培训所产生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组织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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