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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蓬安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3-02

蓬安县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预算附表

时间:2018-03-02 | 来源: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蓬安县统计局职能简介

1、按时报送国家、省、市布置的各类报表,完成国家和地方政策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及时、准确的报送调查资料、分析报告、进度快报、及时传递统计信息。

2、根据县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要求,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贯彻执行和管理国家、省、市的统计标准及统一的基本报表制度;制定或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全县统计标准,审定部门统计标准,考核各乡镇及县级各相关部门的统计业务工作。

3、搜集、整理、提升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及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并与县外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对比分析研究。

4、在县政府统计组织下,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完成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题调查,审查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组织全县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编制统计年鉴,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信息和统计公报;规划协调全县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行业,积极培育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6、加强统计系统计算机信息自动化建设,并负责计算机业务的管理、指导完成统计数据的处理、传输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研究开发办公自动化系统及软件程序,为党政领导直接从网络取得信息,实现办公自动化服务。

7、按照县职称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培训等工作;根据市主管部门要求,认真做好全县统计人员的上岗培训、考试以及统计干部的继续教育。

8、会同县目标管理办公室,做好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实施考核,对党政年度经济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9、加强局机关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0、承办县政府与市政府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蓬安县统计局重点工作 

一是抓加大执法检查,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严厉打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二是抓好各项调查、监测,督促各行各业依法真实统计,及时报表。

三是认真开展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

四是完善名录库管理体系。持续深化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机制,完善部门间名录数据共享机制。

五是精心组织部署,扎实开展经济普查工作。

六是全力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七是推进从严管党治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系统党的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蓬安县统计局下属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蓬安县统计局机关、蓬安县社会经济抽样调查队(普查中心)、蓬安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编制人数为25人。(其中:公务员8人,参公10人,行政工勤2人,事业5人。)实有人数23人。(其中:公务员7人,行政工勤3人,参公8人,事业5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蓬安县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蓬安县统计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310.2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蓬安县统计局2018年收入预算310.2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0.2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蓬安县统计局2018年支出预算31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37万元,占72%;项目支出86.88万元,占2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蓬安县统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0.25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0.2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3.06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0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蓬安县统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0.2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6.84万元。主要是蓬安县社会经济抽样调查队(普查中心)新考入两名参公人员,增加行政运行支出,以及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中城乡居民收入调查中对调查员劳务费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3.06万元,占81.57%;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5万元,占8.6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39万元,占4.64%;住房保障支出16.05万元,占5.1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34.9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86.8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开展统计综合业务、调查调研、监测预警、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统计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如:粮食产量调查、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社情民意党风廉政调查、两纲监测、畜禽监测、服务业统计监测支出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1.2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

  7.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6.75万元。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7.7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9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4.6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6.0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蓬安县统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3.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5.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7.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蓬安县统计局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42%。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考入两名参公人员增加了人员经费及2018年将开展统计制度改革、全国经济普查等大型工作,中央、省、市莅临指导、检查、交流等公务活动将有所增加。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0%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用车制度改革。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蓬安县统计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蓬安县统计局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蓬安县统计局下属局机关及蓬安县社会经济调查队等3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7.1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5.89万元,增长27.4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蓬安县统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蓬安县统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蓬安县统计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统计综合业务、统计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统计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蓬安县统计局用于统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蓬安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事务支出(项):指蓬安县统计局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统计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全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等。
  9.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统计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内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统计业务工作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9.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纳入蓬安县统计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蓬安县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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