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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蓬安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3-02

蓬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预算附表

时间:2018-03-02 | 来源: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我县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实施意见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全县城镇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检查、指导、督办和考核;根据城市管理工作需要,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

3、负责对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挥、监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乱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进行查处和纠正;引导、监督、管理城市专管员、清扫保洁员、街面停车位管理员的履职行为。

4、负责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城市专管员、清扫保洁员、街面停车位管理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制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装备标准和执法标志。

5、在蓬安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6、负责全县建设性、经营性临时占道的管理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拆迁现场和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检查、督促全县的“门前三包”工作。

7、负责全县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管理事项。

8、承担全县爱国卫生运动的具体工作职责。

9、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和队伍建设。三是加强转变工作理念和创新体制。四是加强工作落实落地见实效: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全面落实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建设;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常态化搞好环境卫生工作。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六是加强安全和信访维稳工作。七是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一级独立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220.170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1420万元,主要是因为除四害工作所需费用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收入预算220.17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0.17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支出预算220.1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163万元,占47.76%;项目支出115.0073万元,占52.2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0.170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1420万元,主要是因为除四害工作所需费用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0.17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07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75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3.22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64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0.170万元,2017年预算数增加10.142万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除四害工作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077万元,占5.7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752万元,占3.08%;城乡社区支出193.2225万元,占87.76%;住房保障支出7.5646万元,占3.4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
2018年预算数为193.222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城市管理各项执法费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2.607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6.775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0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7.564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5.16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24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7.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其中:国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7年一致,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0.5万元,比2017年增加0.5万元,因2017年年初预算未作安排。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降低100%,主要是我单位取消了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轿车0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无增长。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5.0073万元。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其他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
指用于保障城市管理各项执法费用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蓬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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