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25MB1E6202XJ/2016-0002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蓬安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16-12-19

蓬安县工业园区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附表

时间:2016-12-19 | 来源:工业园区

蓬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

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园区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园区内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管理工作。

    3、负责园区内土地的开发整理,协助配合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做好土地利用和管理。

    4、负责园区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规划,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督促检查执行落实。

    5、协调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指导园区企业落实经营自主权,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依法自主经营,保护投资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6、负责园区管理委员会机构及园区内企业、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7、负责园区服务中心、投资公司和融资公司的管理。

   (二)2016年重点项目

2016年工业园区重点建设项目有:工业园区防洪堤及数字化展厅建设、标准化厂房建设、河舒河大桥及场地平整项目、机械零部件制造及热处理生产项目、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不锈钢设备制造及不锈钢制品生产项目。

    二、部门概况

    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蓬安县工业园区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

    园区管委会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为3,934,176.00元,其中: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265,864.00元,上年结转收入668,313.00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934,176.00元,其中:人员支出1,472,390.00元,日常公用支出273,2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1,533.00元,政策性民生项目支出,450,048.00元,项目支出1,587,005.00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其中: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管委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用于藤茨沟村和城南村三社失地农民生活补助、园区路灯维护及电费和园区绿化维护费。

    园区管委会2016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0,905.00元。用于:管委会及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津贴、绩效和日常运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0,685.00元。用于社会保障缴费和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重病保险。

    (三)住房保障支出151,533.00元。用于管委会和服务中心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四)项目支出2,037,053.00元。用于藤茨和城南三社失地农民生活补助、园区路灯维护及电费和园区绿化维护费。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000.00元。其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公务接待费用控制在14000.00元内;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运行维护费控制在30,000.00元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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