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00MB1E4098XN/2026-00019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蓬安县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6-08-31
发布日期
2026-08-31

南充市蓬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8月31日受理并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6-08-31 | 来源:南充市蓬安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并拟对蓬安县整装推进三元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试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31日-2026年9月4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7-8886553

通讯地址:蓬安县抚琴大道生态环境局4楼综合环境管理股

邮    编:637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蓬安县整装推进三元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试点项目

蓬安县相如街道、河舒镇和石孔乡

 

蓬安县小(一)型水库运行维护中心

 

四川中邑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整治干支渠3条共计20.266km(包括明渠11.814km,暗渠0.352km,隧洞68处7.293km,渡槽19处0.678km,倒虹管1处0.129km);新建及整治渠系建筑物165处。

项目总投资4394.9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3万元,占总投资的2.80%。

(一)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临时堆场等临时工程,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减缓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要加强扬尘防治措施的落实,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施工过程进行洒水降尘,采取湿法作业;临时堆场采取覆盖措施,减少露天堆放;拌合站设置在专用工棚内,配置喷淋洒水装置,水泥石料堆放在专用仓库储存;运输产尘物料的车辆进行封闭遮盖,车辆在含尘路面行驶时减速慢行,在施工区域进出口设置简易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强施工管理。

(三)地表水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拌合站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周围农户既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要加强施工噪声的管理,通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现场运输线路和时间、对部分施工作业靠近敏感点一侧设置临时围挡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达标排放。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用于回填或复耕复绿,实现挖填平衡,无弃土产生;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运营期拦截的残枝败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渠底淤泥清掏后填筑于渠道边低洼处。

(六)生态环境保护及水土流失防治:合理制定施工计划,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加强水土保持工作;项目完工后,拆除临时设施,并对临时占地进行复耕复绿,恢复周围生态环境。

(七)环境管理及风险防控:制定切实有效的环保管理制度,按规章制度进行施工;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八)其他事项按《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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