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蓬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8月19日受理并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并拟对蓬安宏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固体废物收集治理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9日-2026年8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7-8886553
通讯地址:蓬安县抚琴大道生态环境局4楼综合环境管理股
邮 编:637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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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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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蓬安宏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固体废物收集治理加工项目 |
蓬安县河舒镇建材大道 10号 |
蓬安宏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智晋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使用厂房面积约7332m2,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预计达到年加工30万吨建筑固废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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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 本项目购买已建成厂房和生产线进行生产,主体工程已建成,项目施工期主要对现有部分设施进行改造,不涉及土建工程,工程量较小。 (一)废气 施工扬尘:文明施工,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施工过程通过加强管理、定期洒水等措施,切实减轻扬尘污染。 (二)废水 生活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依托租赁厂房已建预处理池处理。 (三)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文明施工,加强管理等。 (四)固废 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站。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营运期 (一)废气 破碎筛分粉尘:车间密闭,顶部安装喷雾降尘,鄂破机、圆锥机、制砂机、筛分机等进料口安装喷雾降尘装置,出料口设置集气罩,粉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堆场、卸料粉尘:原料、成品堆场在封闭车间内,车间顶部安装喷雾降尘装置。 (二)废水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原料清洗、车辆冲洗产生的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蓬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三)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同时应加强设备维修保养,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有效降低噪声的排放。 (四)固废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晾干后交由蓬安永顺建材有限公司作为原料使用;布袋除尘设施收尘作为产品出售;分拣杂质分类回收后交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处理;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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