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组织拟订年度计划,起草有关综合性文稿,承办局机关综合性会议。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宣传、绩效管理、信息调研、信息发布、政务公开、后勤保障以及卫生健康史志编撰等工作。负责重大卫生健康政策、重要政务工作和领导批示事项的督促检查。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承担卫生健康科普、新闻等工作。负责本单位、本系统宣传平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等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承办“河长制”“林长制”日常工作。
(二)党建工作股。承担局机关及促进基层党组织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日常工作。承担机关群团相关工作;牵头开展“双拥”、统战、宗教、关心下一代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的党群工作。
(三)人事股。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高级任职资格申报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医学定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和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项目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干部职工管理、人事管理、年度考核、机构编制管理、工资管理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卫生援外医疗队员的选派,对外技术、劳务合作与交流。
(四)家庭发展与老龄健康股。承担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健康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和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病残儿童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工作。负责指导计生协会日常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监督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老龄工作相关政策措施,组织拟定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医疗照护、老年心理健康等老年健康工作。
(五)医政中医与体制改革股。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等有关规范和标准。监督管理全县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和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质量的管理。负责医疗损害鉴定的委托受理,指导、监督、协调医疗纠纷处置。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全县药品、医用器械采购招投标、配送、使用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下属单位医用设备装备配置管理;负责医疗行业行风建设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公立医院改革日常工作。健全和完善各项质量标准和管理制度,承担涉及医疗价格规范管理工作, 配合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制定; 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县中医医疗机构运行机制的改革; 组织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
对全县中医药工作实行行业管理,指导基层中医药工作。负责对全县中医医疗技术人员执业标准、技术水平、医疗护理质量、中医医疗机构管理规范、职业道德规范等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监督管理。负责中医药人才培训、中医药成人继续教育、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参与拟定中医药产业规划和相关政策,统筹协调推进全县中医药产业发展。
拟订卫生健康科教发展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促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与技术评估等工作。组织指导医师培训、医学教育、中医药师承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国家、省、市重点学科(专科)建设工作。负责重要领导、重要外宾来蓬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医疗卫生保障及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卫生健康行业医学(协)会日常工作。
(六)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贯彻执行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政策、规划、措施。推进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县级公立医院参与公共卫生工作。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负责乡村医生管理工作。
推进全县妇幼卫生健康体系和工作网络建设。组织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服务工作。承担避孕药具规范管理职责, 审核提出县级避孕药具需求计划。
牵头负责卫生健康扶贫、乡村振兴的卫生健康工作。
(七)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股(卫生应急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和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及相关政策,依法开展传染病、职业病、精神卫生的防治工作; 拟订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实施疫情监测、疾病监测、慢性病防控等预警预测, 承担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等疫情信息工作。负责传染病、慢性病、精神卫生的防治工作。依法组织开展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环境卫生及相关危害因素监测。执行职业卫生相关政策,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治理、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指导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程项目职业病防治技术实施。承担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承担健康促进相关工作。
牵头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和规范措施,组织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家队伍;指导和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牵头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全县爱卫会日常工作。
(八)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指导监督卫生健康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实施,并开展有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与报备,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等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负责普法宣传、依法治县和“两法衔接”等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医疗卫生、学校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等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开展执法监督,查处违法行为,办理医疗卫生健康违法案件等综合监督执法工作。参与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及监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承担医疗“三监管”工作。承担县域内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卫生监督管理。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为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食源性疾病暴发识别和溯源分析提供技术支持。牵头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牵头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履行危险物品、医疗“三废”等的安全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治乱减负”等日常工作。负责信访、综治、维稳、反邪教、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九)统计与信息化建设股。承担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负责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规划、运行规范、规章制度。推动卫生健康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负责辖区内卫生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统计年报、统计调查与分析及日常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内部审计相关工作。
(十)规划财务股(项目建设办公室)。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落实卫生健康服务业政策、制度、规范和标准。负责指导并监督所属预算管理单位卫生健康基本建设项目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管理、政府采购工作。承担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卫生健康设备政府采购管理和协调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对全县卫生健康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提出卫生健康经济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