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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县行政审批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订全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制度、办法、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并推进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

(二)负责划转事项的审批服务工作,并对审批服务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承担“放管服”改革的相关工作,建立完善相关规定和考核办法;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工作。

(四)指导并推进县级部门“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承担县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的建设和管理,对进驻或退出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其他事项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五)负责制定并完善并联审批工作制度,组织、指导县、乡联动审批,推动行政审批窗口并联审批工作。

(六)负责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指导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正常运行和功能完善。

(七)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协调、监督管理,牵头编制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八)指导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县级部门独立办事大厅建设。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领导:

蒲光勇(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祝  坚(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人事、财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帮扶、宣传、意识形态、保密、统计、节能减排、档案、双拥、工青妇及队伍建设和目标责任制管理等工作;分管局综合股、交通城管审批股、涉农事务审批股,联系县网络信息和大数据应用中心,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唐晓勇(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务大厅管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法制、工程项目、效能督查等工作;分管局督查股、政策法规股、市场准入审批股、工程建设审批股、社会事务审批股,联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  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工作。

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机关日常工作;承办文、电、会相关工作;制定局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目标、组织、人事、劳资、培训、宣传、意识形态、统计、保密、信访维稳、工青妇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接待和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抓好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班子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登记、财务、内部审计工作;组织牵头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督查股:负责制定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纳入县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受理、办理事项进行监督和考核;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并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督促部门编制和优化县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负责川渝通办跨省通办事项的办理和协调处理;负责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并进行调查处理;负责督促、检查制度执行情况、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其他重大事项办理情况;负责全县行权部门及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电子监察、局域网建设、案件办理、业务培训、日常考核及监督指导工作;负责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督办、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全县“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督促检查;指导并推进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运行;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负责拟订政务服务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并推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县级部门(单位)取消、保留或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实施动态管理;承担“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建立完善相关规定和考核办法;负责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涉及的法律、法规的咨询、解释工作;负责处理涉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法律事务;负责依法行政及普法工作;负责组织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规范和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流程;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其备案工作;负责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县进驻或退出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其他事项的审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网络舆情监测、处置;负责统一组织行政审批所需的现场勘验、技术论证、专家评审和社会听证等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职业健康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行政审批股:负责办理市监、商务和经信等领域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办理发改、住建、国土、人防等领域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办理粮食、教育、民宗、人社、卫健、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民政、应急、新闻出版等领域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办理交通、城管等领域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办理农牧业、林业、水务、蚕业等领域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承担交易活动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勤保障工作;承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平台软硬件设施设备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管理、采集、整理、发布项目进场交易信息和政策法规,管理单位印章,档案归档及保管;负责报名、交易数据录入汇总及上报、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及保证金收退、合同编号(包括商场直购)等工作; 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协调工作;承办文、电、会议和中心工作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重要会议组织和重要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信息、目标、保密、安全、信访、应急管理、工青妇、固定资产和财务管理等工作;收集、整理本股室相关资料。

(二)组织受理股:1.负责对工程公开招标、比选项目的受理登记,编制招标(比选)文件、发布公告、发布补遗文件,招标(比选)文件、评标报告、中标(中选)通知书备案,收集、整理项目资料。2.负责政府采购项目受理申请,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补遗文件,收集、整理办理的项目业务资料。3.负责国有土地拍卖(出让)、经营权转让、国有资产租赁(拍卖)和农村产权流转的受理申请,接受委托编制发布转让、拍卖及流转公告;提供有关产权交易、经营权转让、拍卖和农村产权流转等法律规定和其他信息咨询等服务;提供产权交易、经营权转让和拍卖等的洽谈、招商、展销场所,为有关中介机构预约服务场所;负责产权交易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承担进场交易项目的公共文件网上信息发布工作。收集、整理办理的项目业务资料。4.受理委托范围内的询问、质疑(异议),做好项目询问、质疑(异议)资料的整理工作。

(三)评审服务股:承担开标前相关部门的联络工作,提请配合专家抽取;做好评标专家(拍卖师)的引领、物品存放等管理工作;核对评标专家身份,依法负责交易项目评审服务;承担评审从业者的诚信评价工作,协助做好县内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和拍卖师库建设等工作;发布结果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制作;收集、整理评审及本股室办理的相关资料。

(四)现场管理股:负责交易项目开标及现场组织服务工作;承担交易场所秩序维护,提供交易现场咨询服务;协助查处现场交易质疑、投诉,配合执法机关进场监督与执法;统计场内交易数据,收集、整理场内交易档案,刻录音频视频资料;承担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场内信誉评价制度建设及相关工作,负责招标师、拍卖师的现场管理及诚信评价等工作;负责交易项目合同签订现场的服务工作;监督中心交易项目各个流程环节;协助查处现场交易质疑、投诉,配合执法机关进场监督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