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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教育、科技、体育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实施办法和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

(二)负责对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指导全县学校党的建设工作。

(三)负责教育科技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本县有关教育、科技、体育人才计划。按干部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县委抓好学校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引进管理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

(四)拟订全县教育科技体育体制改革方案和教育科技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科技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全县教育科技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科技体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五)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高职教育教学改革。

(六)统筹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科技体育经费、教育科技体育拨款、教育科技体育基建投资的方案和措施;指导监督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指导国(境)外教育科技体育援助、教育科技体育贷款和教育科技体育合作项目的执行;监督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教育科技体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执行。

(八)规划、指导、推进全县的教育科技体育改革、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领域新成果、新经验的推广应用,组织协调中小学承担的国家教育科学和体育研究项目的实施,指导学校科研基地、实验室的发展建设。

(九)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县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体育卫生教育、群众体育、社会力量举办学历教育等工作,负责学校、社会体育布局结构的调整。

(十一)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指导教师资格证制度的实施。

(十二)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动青少年体育工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负责体育彩票销售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三)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省级以上综合运动会;负责组织协调县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四)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信访稳定工作。

(十五)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科技园区建设;牵头负责科学技术知识宣传、普及和推广。

(十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牵头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十七)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的县委、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领导: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局党委书记、局长陶红霖:主持县委教育工委、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县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唐钰舒:协助县委教育工委书记负责县委教育工委、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工作,分管党建、思想政治及意识形态、干部人事管理、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综合改革、政务信息公开、目标考核、档案管理、保密、机关党务政务事务及后勤管理、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事业、双拥、妇女、计生、统战、关心下一代等工作。分管组织人事股、办公室、宣传教育股、教师管理中心、机关党委、教退协、关工委。联系河舒片区、锦屏片区。完成局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曾珣:协助局党委书记、局长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师德师风建设、阳光蓬安权责监督综合平台、学校后勤、食堂管理及食品安全、计划财务管理、审计、科技、节能减排、统计、学校发展规划、招商引资、教育资助、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文化艺术、乡村振兴、体育工作、全民健身、群众性体育、体育协会管理、学生体育、学校卫生、疾病防控、健康教育等工作。分管监察审计股、计划财务股、科技事业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股、教育资助中心、教育体育活动中心(业余体校)。联系兴旺片区、罗家片区。完成局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翟晓云:协助局党委书记、局长分管教育教学、教研科研、德育、国防教育、环保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未成年人教育管理和心理健康教育、校园文化建设、教育信息技术、教育技术装备、语言文字、教师培训、干部培训、招生考试、工会、团委、少先队、天府旅游名县创建等工作。分管基础教育股、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教师培训股)、教育工会、教研室、教师进修校、教育考试中心、教育科技信息中心(电教馆)。联系直属片区、城区片区。完成局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刘昭文:在县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对系统内直属单位、学校的纪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分管驻局纪检监察组。完成局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总督学阳佳伟:协助局党委书记、局长分管教育督导、安全生产、教育行业风险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处理、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平安建设、未成年人防性侵防欺凌等保护、社会综合治理、国家安全、反恐防暴信访维稳及防邪教、民办教育、法制教育、普法、行政审批、行政效能、政务一体化运行、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等工作。分管教育督导室、信访和安全管理股、政策法规与民办教育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教育科技体育基本建设服务中心。联系徐家片区、巨龙片区、金溪片区。完成局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办公室。综合协调重要政务、事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承担机关文秘、档案、文书收发、目标管理和教育科技体育年鉴编纂工作;负责机关建设、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管理、接待、后勤管理及重要综合性工作;统筹负责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承担综合改革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做好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统筹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政策法规与民办教育管理股(行政审批股)。负责承办教育科技体育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的法制工作,指导教育科技体育普法、执法和依法治校、校务公开、管办分离工作;综合管理各类民办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指导全县民办教育工作;按管理权限,审批民办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负责对各种社会力量举办文化、学历教育学校资格的评估和审查;负责对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重要文件、重大政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县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

计划财务股。负责拟订全县教育科技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教育科技体育事业发展,协调解决教育科技体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学校、社会体育布局结构的调整,参与拟订教育科技体育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方案和措施,指导监督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管理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基本建设,指导学校后勤管理和校园绿化、净化、美化、节能减排、学生资助、教育科技体育惠民等工作;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对外开放和经济合作工作;指导科技、体育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物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科技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国(境)外教育科技体育援助、贷款、合作项目的执行;监督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教育科技体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执行;负责机关经费和机关人员劳动工资、财务核算工作,协助做好教职工劳动工资工作;负责项目规划及资金安排、招商引资工作。

基础教育股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普通中学、小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和调整等工作;指导全县学前教育、残疾儿童特殊教育和小学、初中、普通高中教育工作和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生的德育、安全教育、国防教育、国家安全教育、环保教育及“双拥”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育学会、协会的审查和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普通中小学校考试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学前教育、小学、中学、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招生;负责学前教育、小学、中学、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控辍保学、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普通中小学校、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用书(含教辅资料)征订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普通中小学校、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学生妇女儿童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扫黄打非、精神文明建设及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教师培训股)。统筹规划中等职业教育;负责拟订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实训基地建设、学生职业技能提升等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籍管理、学生的就业指导及“双创”工作,审核验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证书;负责社区教育工作;承担成人教育指导实施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干部、教师培训工作;指导教师进修学校和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和指导普通话培训、等级测试;负责指导全县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教育督导室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对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与建议;负责组织督导人员培训,开展教育督导评估科学研究;承担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负责抓好全县中小学挂牌督导制度的实施;负责对督学的任用、培训和管理;牵头系统目标考核制度建设,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年度绩效管理和目标考核工作。

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股负责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和群众体育工作;拟订全县学校体育、青少年体育、群众竞技体育、艺术教育、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传统项目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申报和管理;指导业余体校做好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承办和指导全县学校体育和群众体育竞赛、赛事审批和管理工作,组织和统筹参加市级以上综合运动会;指导协调全县群众体育业余训练、竞赛、优秀运动队建设和训练基地发展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全县体育学会、协会的审查和行业管理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过队伍的建设;负责指导体育场所(馆)管理工作,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全县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负责全县体育教练员有关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县体育科研、竞技运动项目设置和布局;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指导并会同相关学校开展学生军训工作;负责中小学艺术工作;推进全县群众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体育体制改革和体育产业发展。

科技事业股负责有关科技方面的地方性规定及政策的调研和拟订工作,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拟订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负责编制、实施县级新产品试制计划、创新条件与环境建设计划;负责推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负责国、省科技项目的组织、申报、实施、验收;负责科技“三项经费”、技术创新资金等经费安排;负责指导县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审核、科技项目的招标、议标等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及数据开发研究工作;负责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负责指导科技第三产业的发展;负责推进科技体制改革;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研究制定科技宣传普及、科技培训、科技创新、科技教育、科技活动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推动科普工作发展;指导全县中小学校进行科技教育、科技创新、科技活动及“科普”工作。   

信访和安全管理股综合管理教育科技体育系统的安全维稳、应急管理、人防民防工作;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负责教育科技体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负责扫黑除恶和防汛减灾工作;承担综合性的安全检查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督办,参与处理重特大安全事故和信访维稳事件;负责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负责督查本系统安全、信访、稳定隐患排查、台账建立和整治工作;负责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监察审计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监督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和日常监督工作;负责教育科技体育系统执法监督、应诉和检举、控告、申诉等工作;负责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行风政风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和执法证件管理、执法行为监督工作。

组织人事股。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及县委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指导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基层党组织抓好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及县委关于干部、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指导所属单位的人员招聘录用、调配交流、劳动工资、考核奖惩、机构编制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学校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考察、选拔、聘任、考核、交流,协助管理县管干部;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县教师队伍建设、科技、体育专业技术人才建设以及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注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和统战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引进管理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负责协调联系本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

宣传教育股。负责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负责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意识形态、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的新闻发布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和民族宗教工作,牵头处置互联网信息内容突发事件;负责机关信息发布工作;负责起草、审核机关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报刊征订、发行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编辑、报送、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