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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财税(含财政、预算、税收、非税收入、财务、会计等,下同)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税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起草地方性财税法规实施办法和规定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承办上级布置的工作。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制定和执行蓬安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制定执行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六)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全县国有资产及国有企业相关规定、制度的执行管理。

(七)组织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政府性债务,防范财政和债务风险。

(八)负责全县的会计监督、规范、管理、指导工作。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依法检查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九)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组织和管理全县财政业务培训。

(十)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胡玉祥(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财政局全面工作。

邓小勇(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协调处理相关工作。分管预算股、行财股、会税股、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预算编审中心。

胡定军(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协调处理相关工作。分管人秘股、农业股、债金股、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财政收费票据中心、政务公开等工作。

陈娜(县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协助局长协调处理相关工作。分管经建股、综合股、采管股、国资股、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机构设置:

人秘股   

负责局机关文稿起草、文电收转、会务承办、新闻信息、机要保密、信访督查、档案和安全管理等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政务;负责财税政策研究和地方财政志编纂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后勤服务等工作。

预算股

研究制定全县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承担县直部门预算布置、审核、批复、调整及公用经费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议;承担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的具体工作;负责地方财政分析评价系统报表编制上报工作;研究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政策、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县级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负责乡镇财政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乡镇财税信息化网络建设。

国库股

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总预算会计工作;负责财政资金的管理、入库、拨付、调度,办理财政资金收支结算划拨;跟踪分析全县财政预算执行进度,进行预算收支动态监控;管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及财政专户;编制县级财政总决算,审核、汇总、批复部门决算;研究和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行财股

贯彻执行中央、财政部有关文教行政方面的财务制度,规定标准以及方针政策;负责指导县直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文教、科学、行政、公检法司等部门财务管理;加强对文教、科学、行政、公安司法等部门的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农业股

拟订财政支农政策及措施,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农业发展规划;拟订财政支农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推行并实施支农资金县级报账制度;管理、分配和监督财政支农资金,安排财政扶贫资金,助力乡村振兴;对支农专项资金追踪问效。

债务金融股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金融宏观调控、金融类企业管理的政策和制度,研究提出促进金融事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等金融类企业的财务监管、预决算编报执行工作;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负责银政企对接、协调工作;参与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对外磋商、谈判与签约业务,拟定相关政策和制度,并对贷款使用与偿还进行监督与管理;协助做好PPP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参与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安排,管理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和基本建设财务(包括自筹资金用于基建部分);负责审查工程款、决算和基建年度财务决算,参与审查建设项目概算和工程招投标工作;负责基本建设资金的拨付和调度;与有关部门共同审批管理并具体承办基本建设委托贷款和政策性贷款贴息;负责归口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下达国债转贷资金计划并实施财务监督;管理预算内外基本建设投资资金;负责财政投融资政策的实施,管理财政投融资项目和资金。

经建投资股

协助经建联系单位做好预、决算工作;拟订经建相关政策及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负责审核相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经建专项资金的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保股

制定全县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措施;负责全县财政安排的民政优抚、社会救助、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等方面资金拨付和管理;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综合股

负责联系对口单位的预算资金管理;管理全县住房保障及国有土地出让财政资金;负责管理全县征拆资金;负责管理全县彩票公益金资金;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税政股

管理辖区内会计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会计法规、规则和制度;组织、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管理和监督全县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和监督社会审计;负责辖区内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协调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审议上报根据县人民政府委托起草的有关财政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组织开展财政普法工作;负责贯彻落实税收政策。组织财政系统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采购管理股

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汇总政府采购预算;受理采购人采购实施计划的报备;审批采购人采购方式的变更;规范政府采购合同文本内容;受理采购人的合同报备;依法处理投诉与行政复议;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项目检查、绩效考评和对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考核;建立评审专家库,并对专家的使用进行监管;对违反政府采购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国资股

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及制度。管理全县国有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监督考核评价企业国有资产的经营状况。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国有资产评估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登记、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共同进行国有资源性资产的管理工作。

绩效股

牵头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工作,督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和评价结果应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蓬安县收费票据监管中心

负责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拟订全县的非税收入征管工作计划;宣传贯彻落实财政票据管理的制度、计划;负责全县非税收入收支的监督检查,做好财政票据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全县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非税收入归集账户,做好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和总账系统的账务处理;负责全县执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的年检工作;对全县执收单位实行日常业务指导、服务和检查监督。

蓬安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配合财政国库管理部门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协助县财政局管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协助县财政局对县级预算单位进行预算控制和核对用款额度;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和总会计明细核算;办理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直接发放工作;办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代管资金收支业务;承担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职能;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蓬安县财政监督局

牵头组织实施各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拟定财政监督检查的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县级预算编制、执行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县级财政收入、支出以及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对财政局内各业务股室履行财政管理职责和局下属单位预算、财务与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本级财政部门预算、决算草案、预算收入的征收和解缴,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国库预算收入、收纳、划分、留解和预算资金拨付、预算外资金的收支和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政府债务资金的使用、偿还及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财税政策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国有资本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办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蓬安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受县财政局委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县行政、事业、国有(集体)企业的非经营性和经营性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调配、处置、收益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草拟制定有关本县国(公)有资产管理、营运的规章、制度和办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县属国有投资营运管理公司的经营、财务、奖惩等方面的服务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蓬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决算等进行评估与审查,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预算编审中心

为全县预算编审提供服务,负责协调县级部门和预算单位基本支出预算草案的初审、编制工作,负责县级部门和预算单位基本支出定额标准调整建议、初审、拨款指标下达及细化工作,负责县级部门和预算单位人员,工资等基础信息库建设、维护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