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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承担全县统计工作的管理责任,负责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负责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负责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地方资产负债表,承担整理、提供、分析研究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工作。
    (三)负责农业农村经济、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服务业、能源、投资、人口、科技、社会发展统计调查工作,制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牵头整理和提供自然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四)负责乡村振兴战略、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参与全县生态环境和绿色发展、农村贫困统计监测及评价工作,负责全县绿色发展评价考核工作。
    (五)牵头组织实施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负责投入产出、人口抽样等专项调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六)制定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乡镇、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指 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七)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并定期发布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八)负责组织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统计职称评聘工作,承担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九)负责统计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中心建设工作,承担统计公共信息系统和业务平台建设工作,制定统计信息共享标准和制度。
    (十)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县统计局的县委、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领导:

  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

饶  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综合统计、国民经济核算、统计设管;农业农村统计、县域社会经济调查、乡村基本信息、乡村振兴、粮食统计调查、畜牧业统计调查、“双基”建设、普查工作中的人口普查、农业普查、抽样调查;政务公开、脱贫攻坚帮扶、生态环保、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局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工作、统战工作、政工人事、党建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牵头负责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分管办公室、综合核算股、农村经济统计股、机关支部,兼任统计新闻发言人。  

落实分管领域的党建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等“一岗双责”。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周  双: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工业统计、工业工效、能源统计、服务业统计、商贸消费统计、劳动工资、社科文统计、普查工作中的经济普查工作;财务工作、工青妇等工作。分管城市经济统计股、财务室。

落实分管领域的党建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等“一岗双责”。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郑早红:蓬安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主任

主持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居民收支调查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方莅荐:社会经济抽样调查队队长

主持蓬安县社会经济抽样调查队(普查中心)全面工作。负责投资统计、房地产统计、建筑业统计、名录库管理等工作。

落实分管领域的党建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等“一岗双责”。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构设置:

办公室(统计执法监督大队)

负责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绩效管理、政务督办、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文秘文电、重要会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财务管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等具体工作。拟订全局性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统筹负责来信来访、维护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对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执法监督检查;负责调查和处理统计违法案件,接收和处理上级和有关部门移交的统计违法案件和统计违法问题线索,调查处理群众检举揭发或举报的统计违法线索,承担行政处罚等事务。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督管理中央及省级、市级财政提供的县级统计经费。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城市经济统计股

负责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等统计调查工作;负责工业园区、大企业(大集团)、优势产业、重点建设项目、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的统计监测工作;负责能源、劳动工资统计工作;负责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参与环境统计监测、绿色发展评价、节能降耗和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能耗企业节能考核与评价工作;负责全县绿色发展评价考核工作。负责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健康服务业,交通运输能源消费和港口吞吐量,企业研发与创新情况,文化产业等行业的统计调查工作。参与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统计监测工作。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调查资料,开展数据质量检查与评估,进行统计分析,提供统计咨询意见;参与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农村经济统计股

负责农业农村经济、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的统计调查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统计监测工作;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调查资料,开展数据质量检查与评估,进行统计分析,提供统计咨询意见;参与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综合核算股

拟订全县统计改革规划以及重大统计业务的政策措施;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制度和地方统计标准;负责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综合统计、国民经济核算、民营经济统计监测、统计设计管理、投入产出调查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提供、发布和编印全县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资料;负责开展国民经济监测预警和分析研究,提供统计咨询意见。参与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参与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地方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工作;制定数据质量管理制度。承担统计调查业务的设计和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负责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统计职称评聘工作;承担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导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维护工作。

蓬安县社会经济抽样调查队(普查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全国统计调查方法制度,开展城乡住户、物价社会经济及其它专项调查。准确、及时、系统地搜集、整理和编印城市社会经济统计调查资料,开展对城市社会经济问题的分析,向党政领导和社会提供经济调查和信息,为地方党政宏观决策提供服务。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考试和评聘工作,负责周期性普查工作。

蓬安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负责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局安排的社情民意调查任务;承担县级部门及其他相关机构委托的社情民意调查委托任务;承接其他社会各界委托的统计咨询、市场调查和商业调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