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股(信访办)
负责局机关政务协调、督查督办、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管理;负责重要文稿起草与审核、重要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协调、新闻宣传、目标管理、外事、机关后勤服务;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和网络舆情管理;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负责城镇建设档案验收移交后的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承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和申报工作,指导全县住建行业执业人员资格管理;指导行业职工培训、技能鉴定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会工作;负责承办纪检监察相关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大调解相关工作;负责行政效能投诉和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政策法规和执法股(行政审批股)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重大问题与改革的政策研究;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和报备;承担法制建设、普法宣传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的有关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民间组织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有关审批服务事项受理、审批等工作;承办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拟订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审核)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住房保障股(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住房改革和住房保障制度政策制度;组织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县城规划区内危旧房及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县本级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资金和棚户区改造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县直管公房经营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办理县属及驻县中央、省、市属单位直管公房、集资合作建房等房改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住宅、危旧房及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的监督检查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资格审查。
设计与科技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勘察设计及其咨询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参与拟订勘察设计及其咨询业、行业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发展规划、产业及技术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勘察设计及其咨询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的复核;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查的复核;组织行业科技项目研究开发和对外科技项目合作;指导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防震减灾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产品认证和推广应用;指导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指导行业信息化工作;负责县城区城市景观照明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市政项目的规划设计;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的复核;负责房屋建筑工程绿化、光亮、雨污管网、护坡专项方案审查;参与相关行政审批事项政策的制定并对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实施动态监督检查。
建筑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建筑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参与拟订建筑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行业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执行招标代理、建筑施工、工程担保等企业市场准入与清出管理的规章制度;拟订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标准定额和造价管理制度;负责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建设类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组织出省出境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和省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和行政监督;负责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的核定工作;负责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档案预验收工作;负责执行建设类企业(单位)资质标准、注册人员资格的实施办法;指导建筑工人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参与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调查处理;参与相关行政审批事项政策的制定并实施资质动态监督检查;负责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建设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参与拟定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与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县本级城建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城建重点项目实施计划的编制、统计工作;负责管理全系统的各专项统计工作,编制有关年度统计报表资料;负责房屋建筑工程配套设施(绿化、光亮、公厕)建设的监督、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市政工程项目档案预验收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城市各类地下管网(廊)管理和运营的监督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挖掘、施工占道的审批监管和相关费用的收取;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城市公共空间内山体、水系和人为缔造公园的绿化工作;指导燃气建设工作及“城市双修”工作。
村镇建设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村镇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参与拟订村镇建设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编制、审核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村镇建设试点工作;负责局派驻乡镇机构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乡镇(村)园林绿化工作和园林乡镇(村)创建工作。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安全生产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参与拟订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扬尘防治、建设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检测和鉴定行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企业和监理企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的验收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的竣工验收备案;负责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监督管理和考核;负责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普及工作;负责办理施工许可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负责对建设工程材料、产品质量检测进行监督抽测;组织或参与重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人员的考核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负责房屋建筑工程护坡建设的监督、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县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住宅小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的行业管理工作;参与相关行政审批事项政策的制定并对工程项目实施动态监督检查。
计划财务股(审计股)
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行业)发展规划;综合管理中央和省、市、县级财政用于城乡建设系统的各种专项资金;协调、组织和筹措建设资金;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解缴工作;负责住宅维修资金和房屋预售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承担统筹利用外资有关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财税、价格政策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落实;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国家、省、市、县投资工程的造价,参与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和造价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
房地产市场监管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参与拟订全县房地产业相关政策、发展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开展房地产市场监测、市场分析并发布市场信息;负责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负责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负责房产面积测绘成果审核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预售合同备案、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房屋租赁备案、房屋交易资金监管等房屋交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档案管理、白蚁防治工作。
物业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参与拟订物业管理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住房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物业管理活动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及中标结果备案;负责县城区物业服务用房和业主委员会会议事活动用房的备案管理并指导物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运行;会同价格管理部门制定物业服务等级和指导价格、收费标准;负责房屋建筑工程车位、物管设施建设的监督、检查、验收;指导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指导物业管理小区创建和考评管理;指导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指导城镇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的管理工作。
供排水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供排水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参与拟定城乡供排水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供排水、节约用水工作;负责供水和污水处理企业的行业指导管理;负责县级事权范围内的城镇供水排水设施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管理、维护改造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工程雨污管网建设的监督、检查、验收工作。
蓬安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为人民群众提供房地产服务,含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全县范围内的白蚁防治工作、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房地产档案整理保管。
蓬安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负责对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二)监督全县建筑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监督检查工程实物质量和安全设施;(三)负责对全县报监建筑工程建设施工各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负责对报监工程建设安全技术措施审查;(五)对竣工验收程序实施监督,出具质量监督报告和提交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评价书;(六)对全县进入施工现场的商品混凝土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测;(七)参与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八)指导全县市政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九)负责新型建筑、建材产品运行和推广工作。
蓬安县规划和建设监察大队
负责对本辖区城市市政建设、公共设施、城市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规划区内的单位和个人的各种建设及用地的监察与管理。
蓬安县建设工程消防和勘察设计技术中心
主要负责为城乡建设提供服务,负责全县城乡建设勘察设计测绘、市政工程测量的技术指导和复核工作;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提供有关技术服务;参与相关火灾事故技术调查分析工作;承担全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工作;提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检查、鉴定和事故调查、认定的技术支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