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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命令及同级党委的决定和镇人代会决议;

2、对镇人代会和主席团及上级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3、组织编制和执行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4、组织制定本镇政府年度工作计划;

5、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工作;

6、检查政府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上级政府和同级党委、人大报告工作;

7、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委会工作。

机构领导:


蒋鹏程(县委常委、副县长、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谢俊甫(党委副书记、镇长):协助镇党委书记工作,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冯  雨(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协助镇党委书记、镇长工作,主持镇人民代表大会全面工作。牵头负责对外开放、分工负责招商引资、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聂程斌(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党建办主任、工会主席):协助镇党委书记、镇长工作,牵头负责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分工负责工资和人事编制、政务公开、驻村帮扶力量管理协调、人才、工会、志书、关工委、老体协、档案、内务管理、机要保密、机保、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负责政协联络组工作;负责巡视巡察联络和统筹巡察整改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唐智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建办副主任):协助镇党委书记工作,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牵头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反腐败工作,协助负责巡察整改等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  琴(党委委员、副镇长、党建办副主任):协助镇党委书记、镇长工作,牵头负责全镇意识形态、信访、稳定工作;分工负责宣传(网信),新闻出版、精神文明建设、信息调研、志愿服务、网络舆情处置、政法、依法治镇、法治政府建设、网格化管理、普法、防邪、禁毒,协调综合执法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胡晓光(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兼任财政所所长):协助镇党委书记、镇长工作,牵头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分工负责人民武装、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财政、政府采购、发展改革、易地搬迁、金融、税收、审计、交通建设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吕建光(副镇长、二级主任科员):协助书记、镇长工作,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田长制、林长制)、征地拆迁、城乡建设和管理(场镇管理)、危房改造、地质灾害防治、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水务(河长制)。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吕培菱(副镇长):协助书记、镇长工作,牵头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分工负责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商务(个转企、市场流通与商贸服务、实体企业及个体工商注册注销)、经济合作和外事(消费品以旧换新)、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统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易首旭(副镇长):协助书记、镇长工作,牵头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消防安全,分工负责农业农村,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三资”管理、农业统计、宅基地管理、农村建房审批。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唐雨薇(副镇长、团委书记、妇联主席):协助书记、镇长工作,主持共青团、妇联工作,牵头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分工负责教育体育、广播电视、文化、文物保护、卫生健康(疾病预防和控制)、红十字(献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劳动就业、农民工服务、科技服务等工作。

刘治刚(便民中心主任、农旅示范区功能党委副书记):协助书记、镇长工作,主持便民中心全面工作,牵头负责政务(便民)服务(12345热线办理),分管固定资产投资,行政审批、旅游,主抓农旅示范区建设。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党建办

贯彻落实党建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统筹村(居)党建、机关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及其他由镇党委组织建设的互联互动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政办

负责党委、政府印章使用登记管理;对镇机关、机关各科室、辖区各行政村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按规定归档并提供查阅利用;负责管理机关和机关工作人员;来客接待管理。负责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纪检、保密、综合协调、上传下达、党政网络、信访接待、督查督办、文书档案及工、青、妇,同时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民事纠纷调解、政策法律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社会事务办

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科技、文化、体育、劳动保障、就业、社保、环保等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农技推广、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利水务、农机安全、林业、土地承包、机耕道规划建设、防汛抗旱、三资管理等工作。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组织群众文体活动,促进社会事业发展;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承担劳动保障服务职能。

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公室

贯彻落实农业农村、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工商经济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制定镇村建设、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村容村貌、道路建设、环境卫生、危房改造;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负责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的管理;负责农村改革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政所

一、负责组织和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 二、负责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三、负责镇非税收入的管理; 四、负责强农惠农资金“一卡式”发放、“镇财县管”和“村财镇代理”会计核算工作; 五、负责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 六、协助镇村两级清收债权、化解债务; 七、负责对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八、负责对农民负担进行监督管理; 九、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 十、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