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鹏程(县委常委、副县长、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谢俊甫(党委副书记、镇长):协助镇党委书记工作,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冯 雨(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协助镇党委书记、镇长工作,主持镇人民代表大会全面工作。牵头负责对外开放、分工负责招商引资、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聂程斌(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党建办主任、工会主席):协助镇党委书记、镇长工作,牵头负责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分工负责工资和人事编制、政务公开、驻村帮扶力量管理协调、人才、工会、志书、关工委、老体协、档案、内务管理、机要保密、机保、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负责政协联络组工作;负责巡视巡察联络和统筹巡察整改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唐智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建办副主任):协助镇党委书记工作,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牵头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反腐败工作,协助负责巡察整改等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 琴(党委委员、副镇长、党建办副主任):协助镇党委书记、镇长工作,牵头负责全镇意识形态、信访、稳定工作;分工负责宣传(网信),新闻出版、精神文明建设、信息调研、志愿服务、网络舆情处置、政法、依法治镇、法治政府建设、网格化管理、普法、防邪、禁毒,协调综合执法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胡晓光(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兼任财政所所长):协助镇党委书记、镇长工作,牵头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分工负责人民武装、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财政、政府采购、发展改革、易地搬迁、金融、税收、审计、交通建设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吕建光(副镇长、二级主任科员):协助书记、镇长工作,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田长制、林长制)、征地拆迁、城乡建设和管理(场镇管理)、危房改造、地质灾害防治、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水务(河长制)。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吕培菱(副镇长):协助书记、镇长工作,牵头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分工负责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商务(个转企、市场流通与商贸服务、实体企业及个体工商注册注销)、经济合作和外事(消费品以旧换新)、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统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易首旭(副镇长):协助书记、镇长工作,牵头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消防安全,分工负责农业农村,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三资”管理、农业统计、宅基地管理、农村建房审批。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唐雨薇(副镇长、团委书记、妇联主席):协助书记、镇长工作,主持共青团、妇联工作,牵头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分工负责教育体育、广播电视、文化、文物保护、卫生健康(疾病预防和控制)、红十字(献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劳动就业、农民工服务、科技服务等工作。
刘治刚(便民中心主任、农旅示范区功能党委副书记):协助书记、镇长工作,主持便民中心全面工作,牵头负责政务(便民)服务(12345热线办理),分管固定资产投资,行政审批、旅游,主抓农旅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