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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及短期计划。
3制定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抓好乡村振兴工作,带领全镇人民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
4大力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粮食生产稳步发展。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加快全镇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抓好骨干产业的巩固和发展,培育后续产业,不断壮大地方经济实力。
5、负责管理好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保证各项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6、负责保护公有财产不受侵占,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
7、负责制定全镇山、水、林、田、路的长远规划和短期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做到综合治理、综合开发利用。
8、加大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的发展力度,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9、承办并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领导:


胡海涛 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龚志勇 党委副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张学超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负责民政、残联、居保、农保、医保、退役军人事务、劳务开发、劳动保障、就业、农民工等工作。分管部门:社会事务办公室、敬老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接上级部门:县人大常委办、县民政局、县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县医保局、县居保局、县就业局、县人社局(劳动保障业务)、县国有企业服务中心。驻片联系:街道社区、大木桥社区、幸福村。

祝红波 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负责党建、组织、工资和人事编制、档案、保密、群团(含工会)、人才及老干部、关心下一代、内务、后勤保障(宿舍、机关食堂)等工作。分管部门: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工会。对接上级部门:县委办、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委老干局、县委党校、县总工会、县老体协、县关工委、县目标办、县人社局、县档案馆。驻片联系:龙滩子村、陡梯子村、南燕社区。

段秀芬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镇长工作,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负责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举报受理查办、党风政风人民满意工程、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对接上级部门: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驻片联系:双石桥村、百家沟村、大一湾村。

章邦海 党委委员、副镇长

协助党委书记、镇长工作。负责政法、依法治县、统战、民族宗教、侨务、综治(含矛盾纠纷调解、网格化管理、扫黑除恶、防邪、防毒、反恐、禁毒、处突、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宣传、党史学习教育、中心组学习、“学习强国”软件推广运用、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网络舆情处置等工作。分管部门:综治办。对接上级部门:县委宣传部(含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县舆情中心、县门网办)、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统战部(含民宗局)、县外侨台办、县融媒体中心、县网络信息和大数据应用中心。驻片联系:芋溪村、三拱桥村、凤石社区。

李光胜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兼副镇长

协助党委书记、镇长工作,主持镇人武部全面工作。负责武装、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人民防空、环保、城镇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分管部门:环保办。对接上级部门:县人武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局。驻片联系:泥巴寺村、水口村、刘家祠村。

范钟元 党委委员、副镇长

协助党委书记、镇长工作。负责国土、自然资源与规划、建管、住建、易地搬迁、危房改造、燃气安全(含长输管线)、自建房安全、污水处理厂建设等工作。协调联系国土所。对接上级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人防办、县土地房屋征收办。驻片联系:大深沟村、罗汉碥村。

巫学剑 副镇长

协助镇长工作。负责农田水利运行与管理(含病害水利工作整治、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建设(含人饮工程建设)、防汛减灾、河长制、湖长制等工作。对接上级部门:县水务局。驻片联系:麻柳湾村、雷家湾村。

谭 伟 副镇长

协助镇长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含农产品质量安全、畜牧兽防、农机、农技、农电、农业政策性保险、农业普查、农业统计)、林业、农民合作组织、农村产权交易(含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确权)、“三资”管理、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改革、村道公路建设、气象、“一事一议”项目、统计等工作。分管部门:农业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对接上级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统计局、县供销合作社、县气象局。驻片联系:中华社区。

罗 媛 副镇长

协助镇长工作,主持镇团委、妇联工作。负责卫生健康、食品安全、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农村文化项目及文体活动、村(社区)文化室建设和管理、“村村通”工程、财税、发改、金融、审计、商贸(含招商引资)等工作。分管部门:财政所、计生办。协调联系:罗家卫生院、南燕卫生院、凤石卫生院,罗家小学和中学、中华小学、南燕小学、凤石小学、泥巴寺小学,广电网络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供水厂、供电所。对接上级部门:县团委、县妇联、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发改局、县教科体局、县文旅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县红十字会、县工商联、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中心、县商经信局、县审计局、县税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驻片联系:龙门村、马脑村、凤凰山村。

张 信 副镇长

协助镇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含森林防火、消防安全)、非煤矿山、应急救灾、应急救援、交通安全等工作。分管部门:应急管理办公室。对接上级部门: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大队。驻片联系:野猪寨村、五马村、中峰村。

涂 宁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协助镇长工作,主持便民中心全面工作。对接上级部门:行政审批局、政务中心。驻片联系:芭茅村、尖山村。



机构设置:

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党建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镇党委、政府的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调研督查、目标绩效等工作,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文件印制、规范性文件管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教育、人才和老干部等工作;承担人大、人民武装及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相关工作。负责辖区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指导和考核辖区内村(社区)、“两新”组织、行业区域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负责承办镇党委换届、党代会的筹备召开、党代表选举等相关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负责村(社区)班子建设;负责辖区内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内创先争优、表彰激励关怀、组织关系转接、党费的缴存管理等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公室

贯彻落实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商经济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农业和农村经济、产业化发展、工业及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并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负责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的管理;负责农村改革工作;负责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农业林业科技推广、动植物防疫、 “一事一议”项目、水利、气象等有关工作的协调管理;负责经济统计等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的核算和监督工作,指导、监督村级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贯彻落实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制定城乡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村镇建设、村容村貌、道路建设、环境卫生、“三改一拆”、物业、老旧危房、建筑施工企业等综合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负责辖区耕地保护、永久农田保护相关工作;负责规划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和辖区内新村聚居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及房屋、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负责监督辖区内应纳入质量监督范围的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办理报监登记;负责辖区内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初核,并移送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处理;负责辖区内的生态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治理、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所)

贯彻落实社会事业和民政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制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事务领域的管理工作,承担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劳动就业、退役军人等相关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的组织、协调、监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特困供养机构的管理工作,承担孤(弃)儿、留守儿童、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特困人员、重度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和关爱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临时救助、医疗保障、残疾人事务等工作;负责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和村(社区)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殡葬改革和农村公益墓地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制定辖区内行政执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各类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辖区内综合执法工作的统筹指挥协调、信息统计、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城镇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防灾减灾、金融安全、涉外(含港澳台)事件、职业健康等领域的宣传培训、隐患排查、监督管理、督促整改及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上报等工作,并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各类登记备案制度。负责片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授权以镇名义分领域行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管理、治安管理、市场监管、城镇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商务经信、住建、民政、教育、卫生、农业农村、水利等领域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权,并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治理办公室(依法治理办公室)

贯彻落实社会治理、依法治理、信访工作等领域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辖区基层治理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负责平安建设、统战、侨务、民族宗教、纠纷调解、来信来访等工作;负责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负责辖区内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辖区内常住人口及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等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网格建设和管理工作,构建统一的网格化工作体系;负责网格员、协管员、党建指导员等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统筹网格资源和工作力量,不断提升网格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政所

贯彻落实财政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编制年度综合预算、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预决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公开预决算信息;参与和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日常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缴;负责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公开等管理;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本级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