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综合办
1.在党委政府领导下,检查、督促、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及重要工作计划的贯彻实施情况,负责重大问题归口报告,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2.负责安排党委政府会议和党委政府召集的其它会议,做好会前准备、会议记录和会后督查落实工作,做好会务、接待、车辆和其他机关内部事务管理工作。
3.根据党委政府意见组织起草党委政府工作计划、报告、决定、总结等文件或材料。
4.负责制定和实施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方案及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保密、文秘、档案管理、信息化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保密、文秘、档案管理、信息化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
5.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人才、工资福利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按有关规定和章程,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6.做好接待和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做好职工的政治学习、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7.负责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和党委、人大、政府布置工作的落实情况,协助领导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起草有关文件
财政所
1.负责组织和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
2.负责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3.负责镇非税收入的管理;
4.负责强农惠农资金“一卡式”发放、“镇财县管”和“村财镇代理”会计核算工作;
5.负责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
6.协助镇村两级清收债权、化解债务,负责对农民负担进行监督管理;
7.负责对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8.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
9.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农业服务中心
1.负责农业生产中关键技术和新品种、新农具的引进、试验、示范;
2.农作物和林病虫害及农业灾害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理;
3.农作物苗情监测和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强制性检验;
4.农业资源、林业资源、生态环境和农产品投入使用监测;
5.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
6.小型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库的整治;
7.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
8.水土保持的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
9.农机安全检查和事故的预防、报告及处理;
10.农村机耕道的规划、建设;
11.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负责民政相关工作;
2.负责残疾人相关工作;
3.负责养老中心相关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