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新媒体矩阵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嘉陵江干流蓬安范家坝堤防一期工程 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3-01-13 09:50

蓬安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嘉陵江干流蓬安范家坝堤防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的请示》(蓬安府〔2022〕1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呈报的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二、同意将蓬安县锦屏镇北门社区2组,嘉陵社区1、2、5、6组5.8194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1.7641公顷,园地0.4441公顷,林地2.2657公顷,其他农用地1.3455公顷)、10.4116公顷集体未利用地,合计16.2310公顷土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家所有。同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5602公顷。以上共计批准土地16.7912公顷,由蓬安县人民政府依法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作为嘉陵江干流蓬安范家坝堤防一期工程建设用地。

三、蓬安县人民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及时兑现补偿费用,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认真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四、本批文自批准之日起满两年未实施的自动失效。

附件:嘉陵江干流蓬安范家坝堤防一期工程建设用地情况明细表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日


附件:嘉陵江干流蓬安范家坝堤防一期工程建设用地情况明细表

单位:公顷

被征地单位名称

总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社区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锦屏

北门

2

1.8546

1.8546

0.1751


1.3875

0.2920



嘉陵

1

5.1507

0.7097



0.3931

0.3166


4.4410

2

3.8630

0.9712

0.3633


0.2762

0.3317


2.8918

5

1.2538

0.8416

0.2489

0.4441

0.0150

0.1336


0.4122

6

4.1089

1.4423

0.9768


0.1939

0.2716


2.6666

集体土地小计

16.2310

5.8194

1.7641

0.4441

2.2657

1.3455


10.4116

国有土地小计

0.5602






0.5602


合计

16.7912

5.8194

1.7641

0.4441

2.2657

1.3455

0.5602

10.4116



扫一扫用手机打开

X
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