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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蓬安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时间:2020-01-03 12:02 | 来源:蓬安县财政局

为规范我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县财政局起草了《蓬安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5〕3号);

2.南充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二、编制过程

20199月,县财政组织开展清理核实政府性债务相关工作对全县政府性债务进行摸底梳理,根据核实情况最终形成了《蓬安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送审稿)》。201911月27日,经县政府同意通过了《蓬安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本规定直指债务风险预警、应急处置、考核问责机制等多个方面,明确全省政府债务由省政府统一举借,市、县政府由省政府代为举借,坚持“谁举债、谁偿还”明确县级各单位责任,以“量力而行、风险可控”原则,对政府债务的发债主体、用途、规模、方式等四方面进行限制明确地方债将纳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地方债信息将依法定期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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