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四川省人民政府 | 南充市人民政府
网站支持IPv6 登录 注册 | 无障碍阅读
首页
新闻动态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蓬安
智能问答 新媒体矩阵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蓬安县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19-09-27 15:51 | 来源: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一、文件依据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

《四川省定价目录》

二、主要内容

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收费标准按蓬安发改收费〔2015104号执行,取消我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中的营业用房和写字楼的政府指导价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三、文件执行时间

2019101日起执行。

四、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817-880021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X
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