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蓬安县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依据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
《四川省定价目录》
二、主要内容
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收费标准按蓬安发改收费〔2015〕104号执行,取消我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中的营业用房和写字楼的政府指导价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三、文件执行时间
自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
四、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817-88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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