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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蓬安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 起草说明

时间:2022-11-17 12:00 | 来源:蓬安生态环境局

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蓬安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2019年7月,省生态环境厅要求超过5年以上未划定声环境功能区的县(市、区)要立即开展划定工作。南充市阆中、西充、仪陇、营山、蓬安等5县(市)超过10年未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在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划定并以政府名义发布实施。

近年来,随着蓬安县城市建设不断推进,城市路网快速扩张,城市规划用地不断变化调整,导致相关部门开展噪声监测、执法缺乏有效依据。为进一步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声环境质量,《蓬安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二、起草过程

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我局于2022年6月启动蓬安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定工作,2022年8月形成《蓬安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初稿》,第一次向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于当月通过专家评审并按照专家意见再次进行修改,形成《蓬安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9月我局第二次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并通过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取得了县委政法委关于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文件。

三、制定依据

《方案》拟定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结合《蓬安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蓬安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三区三线”第四轮划定城镇开发边界》(2022)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

四、主要框架和内容

第一章划分背景,明确方案起草的迫切性。

第二章划分原则,明确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科学划分的原则。

第三章划分依据,明确起草依据的法律法规、相关文件等。

第四章声功能区分类及适用标准,明确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五种类型。

第五章区划范围、适用年限及修订,明确区划范围为蓬安县城市“中心城区”,适用年限原则上为五年。

第六章区划成果及相关规定。

第七章区划成果,明确划定类别、范围。

第八章区划说明,明确方案有效期及解释权。

《方案》拟以出文日期为实施时间,拟实施期限为5年,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蓬安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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