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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本监审及价格形成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080号)文件精神,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本监审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53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55号)文件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明确了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明确了适用范围。
第三部分明确了农业综合水价成本监审和水价管理权限。
第四部分明确了成本监审。
第五部分明确了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第六部分明确了执行期限。
三、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817-88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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